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有关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负责公关文化娱乐场所及场内文化活动的安全监管。
3、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4、拟定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对工艺美术进行行业管理,推进对外文化产业合作与发展。
5、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盒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拟定全县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和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对从事文化娱乐经营单位进行审批、管理、监督。
7、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电视台、图书馆、文化馆(站)、电影发行放映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8、负责对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基金会进行登记审查、核准和日常管理、监督。
9、管理全县艺术教育、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指导艺术教育体制改革,拟定全县艺术教育、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推动文化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10、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全县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1、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批广播电视直播节目。
12、指导、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盒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对全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进行具体规划和管理,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播、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13、领导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14、负责监管全县新闻出版活动,监管全县出版物内容,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制定全县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查处严重违法违规出版物,对从事发行工作的民办机构、中介机构进行指导、监管。
15、制定全县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
16、拟定全县出版物市场发展规划,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17、负责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18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完善村级文化设施设备建设
紧扣“十四五”发展规划期间,继续提升行政村文化广场建设的全覆盖,建立现代化、标准化、广覆盖高效能的农村文化广场设施网络,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广场文化活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广场的文化载体功能和凝聚人心作用,组织引导、整合资源,调动农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使农村群众就近参与群众文化活动、享受公共文化服务,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分享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打造三座金山:大度山、紫金山、汉高山三座康养名山
以全域旅游、旅游扶贫、乡村振兴和产业融合为抓手,以“幸福临县”建设为目标,综合发展观光体验、休闲度假、娱乐文创等旅游产品体系,把旅游业培育成临县战略性支柱产业、服务业龙头行业、普惠民众的民生事业,确定临县沿黄旅游在山西省旅游新三板黄河板块的龙头地位,将临县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的黄河文化旅游目的地。
(三)加大对全县文物的发掘与保护
积极对全县文物进行抢救、维修、保护以及合理开发利用,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风气。加强文物宣传,做好“5.18国际博物馆日”、“第十六个中国文化遗产日”的宣传工作,使我县的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四)大力发展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
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惠民活动、送戏下乡活动、春节文化系列活动、第六届青塘粽叶香民俗文化节、第六届枣儿红了旅游文化节等,坚定文化自信,大力扶持基层文艺团队,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提升公共文化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率和服务效能,满足文化大众服务需求。
(五)加大对临州大剧院、临县博物馆项目的建设
因临县县城内仅有一个600余座的小型影剧院,受制于设施陈旧老化,规模小、舞台面积小、座椅少等条件,使用中不能承担大型演出,难以适应不同的演出形式。限制了临县文化事业的发展,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艺术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国家对博物馆事业的日益重视,国家将对各类博物馆按全国人口比例,每25万人建有一个博物馆的比例建设博物馆,我县近70万人口大县,建一个县级博物馆势在必行,而且通过文物的合理利用,活化利用,有利于推动临县的文化建设,更有利于推动文化强县,促进我县经济全方位发展。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有临县图书馆、临县人民文化馆、临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临县美术馆、临县旅游服务中心、临县义居寺服务中心、临县民俗博物馆、临县文物管理服务中心、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临县伞头秧歌传习中心、临县道情研究中心(吕梁市民间艺术团),部门预算由本局及下设单位构成。
四、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1664.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64.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0年收入预算662.13万元相比增加1002.35万元,因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新增临县道情研究中心(吕梁市民间艺术团)的资金970.32万元,其余为人员经费的增加,所以2021年收入预算比2020年收入预算多。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664.4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1664.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与2020年支出预算662.13万元相比增加1002.35万元。因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新增临县道情研究中心(吕梁市民间艺术团)的资金970.32万元,其余为人员经费的增加,所以2021年支出预算比2020年支出预算多。
(三)、“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0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同。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今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元。与2020年预算相同。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5.04万元、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电影院办公用房取暖费6.42万元、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福利费11.01万元、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的国有资产为上级捐赠的车辆。
附:(十个表内只包含本单位涉及的预算项目)
临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