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护理。
2、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3、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行县乡村医疗一体化。
4、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
5、完成政府、卫计局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1、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健、治疗、康复等医疗任务。
2、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履行好医疗保险、劳保医疗、大病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职责。
3、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急救,配合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普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单位机构情况
临县卫生健康体育局(县直医院事业)预算由本临县人民医院、临县第二人民医院、临县中医院构成。
截止2019年1月份实有在职人员467人(全额59人、差额408人)退休人员294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年收入预算49550968.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550968.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同比上年减少5420273.12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年预算安排了养老金清算今年相应减少安排,另本年度退休人员增加,人员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年支出预算49550968.4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9500968.4元,项目支出50000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843258.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440元;个人家庭支出153027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49550968.4元。同比上年减少5420273.12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上年预算安排了养老金清算今年相应减少安排。另本年度退休人员增加,人员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9500968.4元。项目支出50000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843258.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440元;个人家庭支出153027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为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3家县直医院国有资产主要有其他用车3辆。
六、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3家县直医院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机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在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临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直医院事业)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