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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县2021年“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年04月14日 16:00:00 来源:临县医疗保障局

  

  临医保发〔2021〕11号 

    

  关于印发《临县2021年“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股室、县医保中心: 

  根据市医保局安排部署,决定于4月份在全县统一开展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 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临县2021年“宣传<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 彻落实。 

    

  

  

  

  

临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2021年“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集中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 简称《条例》),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根据市医保局《关于印发吕梁市2021年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医保发〔 2021〕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经办机构、社区乡镇, 系统解读宣传《条例》,推动《条例》落地见效。通过深入浅出的普法解读,让各级各类人员准确理解每项条款的具体释义,强化法治意识,积极对标,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告知国家、省、市、县投诉举报电话及微信等举报渠道,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三)宣传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及曝光典型案例。集中宣传全国、全省、全市近两年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集中宣传一批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欺诈骗保主要表现和危害,提高群众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形式 

  (一)开办专题栏目。要加强与电视台和网络等媒体的联系,采取政策信息发布、专题、专栏、讲座、系列报道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刊发报道打击欺诈骗保政策、欺诈骗保典型案例、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办法等。 

  (二)制作宣传标语。编发契合主题、积极向上、朗朗上口的宣传标语,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让广大人民群众清楚认识到打击欺诈骗保就是保障自己的利益,维护基金安全就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就是保障自己的权益。 

  (三)印发宣传资料。要对医保法律法规、待遇政策、筹资 政策、慢性病管理、异地就医等经办服务流程进行梳理,组织编印一批实用、易懂的海报、折页等宣传品,在两定医药机构张贴、发放,让广大参保人员直观了解医保政策和打击欺诈骗保相关内容。 

  (四)开展知识竞赛。组织医保行政、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全员开展《条例》和医保政策的学习,适时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宣,通过知识竞赛活动扩大《条例》和医保政策的宣传面,展现全系统学习成果和医保工作人员良好精神风貌。 

  (五)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召开辖区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警示教育会,通报或曝光近年来全国、全省、全市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讲清欺诈骗保的危害及后果,警示定点医药机构及人员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 

  (六)开展”七进”活动。要组织相关人员,走进定点医院、 走进定点零售药店、走进企业、走进机关、走进街道社区、走进 旅游景点、走进乡镇农村等地,通过座谈、调研、授课等方式,向各级各类人员集中宣传医保政策,介绍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和典型案例,解答群众疑问,接受群众咨询,贴近群众做好医保、医疗、医药服务。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5日-3月31日)。按照全市宣传月工作要求,制定全县2021年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4月30日)。按照吕梁市实施方案部署安排,组织开展本辖区的集中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5月1日-5月7日)。收集宣传月活动各类文字、图像资料,整理活动情况并形成工作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宣传措施,确保宣传成果可推广、宣传经验可复制。 

  (二)正面引导。要密切关注舆论舆 情,正确引导媒体宣传导向,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奠定坚实舆论基础。 

  (三)及时总结。要及时总结宣传工 作经验,收集宣传报道情况、活动效果、宣传作品以及群众意见建议和举报线索,完善长效宣传机制。5月7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上报市医保局。 

  

  

  

临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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