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医保发〔2022〕10号
临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各股室、县医保中心:
现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根据《临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临疫防组发〔2022〕5号)、《临县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分类防控措施》(临疫防组发〔2022〕7号)等文件精神的安排部署,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加强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临县医疗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佩睿 局长
副组长:刘江海 党组成员、县医保中心主任
刘清虹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任文娥 马国平 冯立明 闫珍祥 杜唤珍 高旭梅
李月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清虹兼任。明确高旭梅同志为局办公场所联络人,杜唤珍同志为经办机构办公场所联络人,李月奇同志为服务窗口联络人。局各股室及县医保中心负责人为本股室、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科学研究、制定方案
结合本系统岗位职责,统筹考虑自身工作性质、办公特点、人员流动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人员管理
1.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络、督导检查、上报资料等日常事务工作。(责任人:杜唤珍、高旭梅)
2.窗口业务办理人员严格按照《临县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分类法防控措施》文件的相关要求,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和加强免疫,每天开展体温、症状等健康监测,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责任人:窗口工作人员)
3.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出行,应全程佩戴口罩,外出返回后及时洗手,保持个人卫生。(责任人:全体工作人员)
4.严格实行赴外报备制度,对自风险区返回人员,及时申报相关信息,切实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日常监测。(责任人:全体工作人员)
5.建立每日健康报告制度,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每日登记,杜绝带病上岗。(责任人:全体工作人员)
6.要求外来人员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后方可进入办公室,并做好信息登记。(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
(二)办公管理
1.尽量减少集中办公、开会等聚集性活动,提倡网上业务办理和无纸化办公。如需开会,人数不超过30人,人员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并佩戴口罩参会。(责任人:杜唤珍、高旭梅)
2.各办公室外墙或门上张贴场所码和警示语,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采取办公场所消毒、工作人员测体温、配戴口罩等措施,全力做好防护工作。(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
3.落实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待遇,做好确诊病例住院患者隔离治疗医疗费用的基金预拨、结算报销、清算等工作。(责任人:任文娥、冯立明、闫珍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医疗保障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做好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
(二)做好医疗保障。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股室人员的健康监测和防护措施落实,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三)严守工作纪律。疫情防控和舆论宣传必须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口径安排的信息,信息简报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工作人员不得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随意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