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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县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年08月31日 15:00:00 来源: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临住建字〔2022〕64号

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印发《开展全县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和市政运营、房产中心单位:

为深刻汲取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根据市局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吕建安办函〔2022〕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住建领域工作实际,我局决定自 2022年8月至2023年6月在全县集中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现将《临县住建局关于开展全县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展全县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实做好全县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吕建安办函〔2022〕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部署要求,聚焦高层建筑重大风险隐患,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此次整治的重点对象为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下列高层建筑:

1.2000年底前建成、建筑高度大于24m的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

2.2000年底前建成、建筑高度大于27m的老旧高层住宅(含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商业服务网点是指: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 300㎡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超高层建筑; 

4.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高层公共建筑(含高层商住楼,不含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

5.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风险检查。

6.进场消防设施和材料的质量检测检验细化到第六条工作要求。

7.高层外墙保温材料的质量安全检查。

8.临时建筑彩钢夹芯活动房的检查。

9.消防通道、临时用电等的消防安全检查。

三、整治措施 

(一)严格问题整改。针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精准施策、坚决整改。针对能够当场改正的一般问题隐患,应当督促立即整改;针对问题隐患反复或整改难度较大的,要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及人员,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对于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要督促管理单位按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在主入口及周边相关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逐步落实更换措施。

(二)注重技防物防。各地加强智能化火灾监测预警、电气火灾综合预警防控、消防安全管理云服务平台等科技应用,通过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重点部位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实行动态监测,实现火灾及时预警、智能防控。有条件的高层住宅建筑可以配置自救呼吸器、逃生绳、救援哨、疏散用手电筒等逃生疏散设施器材。鼓励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在建筑公共区域、厨房等部位,设置火灾探测器、火灾警报装置、自动灭火系统以及燃气泄漏报警器,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依托《“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城市更新行动等,推动各地区将老旧高层住宅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重点解决消防供水、消防车道、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易燃可燃外墙保 温材料等万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加强培训宣传。房产中心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等基层力量,进楼入户开展““敲门行动”,面对面提醒火灾风险、帮助查改火灾隐患;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以及户外大屏、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发挥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作用,广泛宣传用火用电、燃气安全、“三清三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灭火疏散逃生、畅通“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常识。各建筑施工市政运营和房产中心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督促指导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广泛张贴《居民防火公约》、燃气安全九提示宣传海报,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社区宣传栏、电梯轿厢广告等提示火灾风险;组织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召开一次警示约谈会,督促其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8月底前,指导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观看一此项次火灾例警示片、开展一次性灭火疏散演练。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我县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向阳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张青勇    总工

副  组  长:郝泽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世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小明    党组成员

            吕丽勤    党组成员

            马海平    党组成员、城乡环境中心主任

成   员:高建全    消防管理股股长

            王全军    安全站站长

            高云峰    房产服务中心主任

            张东兴    节能办主任

            高继林    供气供热办主任 

            刘旭平    城建股股长

            郭志怀    人防股股长

            闫小林    质量保障中心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消防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高建全兼任,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收集资料、汇总、上报等综合协调工作。每月18日前报当月工作推进小结。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按照职责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 验收源头把关,提高设计审查验收质量,防止形成先天性火灾风险。

责任单位:消防管理股

(二)房产服务中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房产服务中心

(三)推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完善消防供水、外墙外保温、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责任单位:节能办、城建股、消防管理股

(四)加强和改进既有高层建筑改扩建、内部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消防管理股

六、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月底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9月1日至11月底)。逐栋建筑排查检查,集中整治4类高层建筑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底)。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总结固化经验,健

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单位要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细化完善专项整治方案,并纳入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二)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加强物业管理、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对涉及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牵头部门,严防推诿扯皮、漏管失控。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效。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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