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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民政局 关于认真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认定工作的通知吕梁市民政局 关于认真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08日 17:00:00 来源: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精准认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为专项社会救助提供有力支撑,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夯实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基础,现就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迫切需要,是确保编密织牢兜底保障网的必然要求。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并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纳入了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其他救助帮扶和慈善帮扶范围。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是国务院赋予民政部门新的职责,是确保专项社会救助有序开展的前提。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兜底保障改善民生为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加强政策宣传,准确及时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进一步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有力推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准确把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条件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三、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程序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受理、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审核确认、管理和监督等参照《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办法》(晋民发〔2021〕57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相关要求

(一)开展全面排查。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组织动员基层力量,推进困难群众排查工作常态化、全覆盖,同时要加强与乡村振兴、医保、教育、残联、工会等部门和组织的信息互通、数据比对,及时发现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积极协助其办理申请手续,确保政策落地实效。2024年3月,利用1个月时间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目前低收入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内低收入人口集中进行一次全面复核,并及时更新系统内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数据,确保数据精准、有效,于3月28日前底前将复核情况报市救助科。

(二)做好部门衔接。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将认定结果每月定期向医保、教育、人社、住建、应急等相关部门单位推送数据,按规定实施转办服务,统筹实施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应急等专项救助,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助帮扶,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形成分层分类救助格局。同时,要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专项救助、帮扶数据统计。从2024年4月起,每月20日前各市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认定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人数、信息录入、部门间信息推送等工作情况报送至吕梁市社会救助科。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引导,采取媒体宣传、工作人员现场讲解、社区公示栏张贴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相关政策制度的知晓度。

吕梁市民政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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