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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县本级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地租赁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申报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3年11月21日 11:30:00 来源: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精神,现就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

申请对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在职或离岗创业且所创办市场主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每带动就业1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元。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所需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

3.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岗或离岗创业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5.《就业创业证》(内部核验)

6.就业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明细账单、工资银行卡流水单(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等]

7.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人员花名册

二、创业场地租赁补贴申请:

申请对象: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场地租赁补贴。

补贴标准:每年不超过3000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

所需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内部核验)

5.创业场地租赁证明材料

6.创业场地租赁补贴申请表

三、职业介绍补贴申请:

申请对象:具有合法资质且按规定注册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以及经认定的劳动经纪人等市场主体为有求职意愿和需求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或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按接受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向人社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标准:通过服务在县域内实现就业且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每人不超过300元;对向省内县以外用人单位介绍成功且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每人不超过500元;对向省外介绍成功且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每人不超过800元。

所需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内部核验)

4.就业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明细账单、工资银行卡流水单(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等]

5.职业介绍补贴补贴申请表、人员花名册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收集和初审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复审、公示、拨付资金。

五、注意事项

1.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企业或者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2.工商注册为分公司、营业部、派出机构、分支机构、加盟项目直营店等,或因公司转让、出资购买等情况变更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不属于首次创办企业。

3.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注册地需为临县,创业人员、带动就业人员、介绍就业人员需为临县户籍。

六、办理地点: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院内零工市场大厅

联系电话:0358-4422063

附:1.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场地租赁补贴申请表

    3.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4.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

    5.职业介绍就业人员花名册



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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