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救援收费征求意见
2024年06月24日 17:30:00
来源:太原日报
省发改委6月19日就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了我省高速公路拖车、吊车服务上限收费标准,目前试行期已届满。为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车辆救援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省发改委起草了《关于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服务收费范围: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接受委托,对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车辆进行拖曳(牵引)、吊装运输等清障施救工作,向委托方收取的拖车、吊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中,拖车服务按照作业里程计费,10公里以内按照基价收取,超过10公里加收拖行费;吊车服务按次计费。拖车服务的基价和加价标准根据车型确定,基价从350元/车·次到850元/车·次,加价标准从10元/公里到35元/公里。吊车服务收费根据车型从800元/车·次到2600元/车·次。拖车、吊车服务收费标准实行上限管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不超过规定的最高上限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社会各界人士可登录省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fgw.shanxi.gov.cn/)首页“通知公告”专栏,提出意见建议。相关建议以电子邮件反馈至sxsfgwsf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