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临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山西汇丰兴业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兴县天然气(煤层气)利用工程临兴区块煤层气(第二气源)连接线项目(临县段)”的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土地涉及涉及兔坂镇周家焉村集体土地0.4572公顷、薛家畔村(槐树焉组)集体土地0.4715公顷,共计0.9287公顷,该项目用地符合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和村
兔坂镇周家焉村、薛家畔村(槐树焉组)。
二、土地权属
兔坂镇周家焉村集体土地和薛家畔村(槐树焉组)集体土地。
三、拟征收位置面积范围
拟征收兔坂镇周家焉村集体土地0.4572公顷、薛家畔村(槐树焉组)集体土地0.4715公顷。
四、拟征收土地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
五、拟征收土地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计量站、放空区项目)。
六、补偿标准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文件执行。
七、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
八、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单位
由临县自然资源局、兔坂镇人民政府、兔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周家焉村委、薛家畔村(槐树焉组)委承担调查工作。
2.调查时间
2022年12月-2023年1月。
3.调查程序
兔坂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土地现状调查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并填表确认。
4.调查参加人员
由调查单位确定专人组成调查工作组。
九、相关要求
1.由兔坂镇人民政府通知周家焉村委、薛家畔村(槐树焉组)委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不能直接到场地参加的,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临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