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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2年12月11日 09:15:00 来源:临县人民政府

    临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临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山西汇丰兴业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兴县天然气(煤层气)利用工程临兴区块煤层气(第二气源)连接线项目(临县段)”的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土地涉及涉及兔坂镇周家焉村集体土地0.4572公顷、薛家畔村(槐树焉组)集体土地0.4715公顷,共计0.9287公顷,该项目用地符合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和村

兔坂镇周家焉村、薛家畔村(槐树焉组)。

二、土地权属

兔坂镇周家焉村集体土地和薛家畔村(槐树焉组)集体土地。

三、拟征收位置面积范围

拟征收兔坂镇周家焉村集体土地0.4572公顷、薛家畔村(槐树焉组)集体土地0.4715公顷。

四、拟征收土地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

五、拟征收土地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计量站、放空区项目)。

六、补偿标准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文件执行。

七、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

八、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单位

由临县自然资源局、兔坂镇人民政府、兔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周家焉村委、薛家畔村(槐树焉组)委承担调查工作。

2.调查时间

2022年12月-2023年1月。

3.调查程序

兔坂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土地现状调查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并填表确认。

4.调查参加人员

由调查单位确定专人组成调查工作组。

九、相关要求

1.由兔坂镇人民政府通知周家焉村委、薛家畔村(槐树焉组)委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不能直接到场地参加的,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临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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