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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函〔2023〕5号 发布日期2023-03-13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开展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专项督促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专项督促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造林专业合作社:

《开展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专项督促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展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专项督促检查实施方案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我县将生态治理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采取组建“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形式,搭建起群众参与生态治理、获取劳务收益的平台,让贫困群众在绿化家园的过程中增收致富,走出了一条生态生计统一、增绿增收双赢的绿色扶贫之路。但在发展过程中,一些合作社出现了制度建设不完善、贫困劳力参与度不高、资金拨付不规范等苗头性问题,制约了造林合作社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为了进一步规范提升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促进造林专业合作社健康高效发展,切实将造林合作社培养成建设“绿水青山”的主力军,带动更多的脱贫劳力实现稳定增收,经研究,特制订《开展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专项督促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发展和规范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若干意见》(晋林造发〔2017〕73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的意见》和(吕政办发〔2018〕9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合作社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健康发展,切实提高林业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对我县森林覆盖率、脱贫户增收率的贡献率。

二、目标任务

对全县2019年以来实施过林草生态建设任务的合作社进行全覆盖式督促检查,通过督促检查掌握造林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情况、总结突出特点、理清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提出整改意见、总结相关经验、完善各类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我县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规范、高质量运行。

三、督促检查时间

督促检查时间为2023年3月份开始,4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督促检查内容

(一)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合作社是否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是否有完善的办公设施、是否悬挂合作社牌子、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是否公章财务章“两章齐全”。

(二)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合作社各类制度要完善,具体为: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符合实际的合作社《章程》、是否建立造林合作社深渊(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是否有《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社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规范的管理制度。重点查看会议记录、社员变更名录、社员入社退社备案等。

(三)有规范的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规范建立合作社成员账户台账、准确记载量化社员出资额、合作社交易额。重点查看合作社社员是否稳定在20人以上,吸收的社员中脱贫劳力社员是否精准、是否达60%比例(以乡镇扶贫站或乡村振兴局审核认定的为准);重点查看合作社是否有完整的出工量记录或劳务台账,掌握实际脱贫劳力(贫困劳力)的参与率和出工率。重点查看合作社劳务支付台账和凭证,看劳务费的支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比例(脱贫攻坚期间,劳务费占工程投资的45%以上,贫困社员劳务费占到总劳务费的60%以上),是否按规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及时、足额进行支付,是否进行年报。合作社是否有异常支出。

(四)有显著的综合效益。造林质量和造林管护是否均按发包单位要求落实(参照作业设计),领办人的管理能力、垫资能力是否较强,领办人对政策的掌握是否全面、对林业生态建设的认识是否良好。

五、督促检查方法

本次督促检查工作由县林业局组织实施,各乡镇配合落实。重点要围绕阵地建设、内部管理、财务支出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实施过程中,由林业局聘请第三方服务公司对合作社进行全方位审计,县林业局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成立专门的督促检查小组,采取座谈、走访、实地查看、调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检查,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完成好本次督促检查工作,县政府成立专项督促领导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石凤鸣    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刘新明    林业局局长

          郝有旺    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赵建红    林业局党组成员

          曹利军    林业局机关支部书记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新明同志兼任。林业局要成立专门的督促检查工作小组,对该项工作全程跟踪督促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落实。各乡镇要抽调专门副职,全程参与该项工作,做好全力配合。

(二)压实工作责任

本次专项检查涉及项目多、乡镇范围广,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督促检查小组要抽调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全力配合做好本次工作。第三方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规定时间内形成检查结论。县林业局要根据审计和检查结果,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并督促合作社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第三方公司出具整改报告。督促检查工作结束后,县林业局要将形成的档案资料,完整归档,专人管理。同时,县林业局要选树一批典型进行表彰,对运行不规范、整改不到位的合作社作出处理意见、明确奖惩办法,确保在造合作社的运行规范和造林质量。

(三)遵守廉洁纪律

督促检查期间,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检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吃拿卡要,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于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三方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合作社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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