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发文字号:临政函〔2023〕74号 | 发布日期:2023-09-01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临县县城“十四五”再生水利用 专项规划(2022—2025)》的批复 |
临县人民政府
关于《临县县城“十四五”再生水利用
专项规划(2022—2025)》的批复
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临县县城“十四五”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2—2025)批复的请示》(临住建字〔2023〕22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牵头编制的《临县县城“十四五”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2—2025年)》。你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指导,严格按照编制规划内容,切实抓好执行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规划的总体部署及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强化落实,积极推进县城再生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临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