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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函〔2024〕33号 | 发布日期:2024-04-26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2024年第一批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
临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第一批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2024年第一批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临自然资报字〔2024〕16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临县2024年第一批土地储备计划》,请县自然资源局按照供需平衡、节约集约的原则,认真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切实提高土地供应保障能力。因年度计划指标不能满足项目用地需求、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原因,需调整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
临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2024年第一批土地储备计划
为加强土地储备管理工作,确保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收益,切实发挥土地调控作用,支持本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科学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确保对建设用地的统一供应,从而达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推动土地利用向规范、节约、集约、高效的方向发展,切实保障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生态建设用地,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规划统筹安排,优先储备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用地,控制一般性用地。
(二)对利用价值大、成本相对低的地块优先储备,成本大、效益低的采取规划控制储备。
(三)优先储备开发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四)加大土地储备力度,增加土地储备量,提高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
三、计划总量、结构、分布
(一)储备总量
2024年第一批计划储备土地10宗,共计31.0718公顷,其中,依法收回的土地3宗,面积2.0678公顷,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土地7宗,面积29.004公顷。
(二)用途结构
临县2024年第一批计划土地储备结构中,机关团体用地2.6558公顷,占2024年第一批计划土地储备面积的8.55%;公用设施用地4.0040公顷,占2024年第一批计划土地储备面积的12.89%;交通场站用地17.7578公顷,占2024年第一批计划土地储备面积的57.15%;住宅用地0.852公顷,占2024年第一批计划土地储备面积的2.74%;商业用地0.4933公顷,占2024年第一批计划土地储备面积的1.59%;商住用地公顷3.2618,占2024年第一批计划土地储备面积的10.5%;工业用地2.0471公顷,占2024年第一批计划土地储备面积的6.59%。
(三)空间分布
2024年第一批土地储备计划中,储备地块位于临泉镇南关街、新民街、胜利坪村、前甘泉村、黄白塔村,白文镇郝家坡村,城庄镇阳宇会村,碛口镇寨则坪村,刘家会镇刘家会村范围内。
(四)2024年第一批土地储备计划明细
项目编号 | 坐落 | 拟储备面积 (公顷) | 规划用途 | 预计储备成本 (万元) |
2022-01 (2010年第一批建设用地) | 临县临泉镇 胜利坪新城 | 1.5859 | 商住用地 | 280.95 |
2022-02 (2010年第一批建设用地) | 临县临泉镇 胜利坪新城 | 1.6759 | 商住用地 | 296.80 |
2022-03 (临县制鞋厂) | 临县城内 南关街 | 0.1913 | 住宅用地 | 0.49 |
2022-04 (临县粮食局直属库) | 临县临泉镇 新民街 | 0.6607 | 住宅用地 | 1.34 |
2022-09 (2019年第三批次建设用 地) | 临泉镇 前甘泉村 | 2.0471 | 工业用地 | 191.00 |
2024-01 (2012年第七批次和2013 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 临县城庄镇 阳宇会村 | 4.0040 | 公用设施用地 | 198.80 |
2024-02 (2023年第一批次建设用 地) | 临县临泉镇 黄白塔村 | 0.4933 | 商业用地 | 94.98 |
2024-03 (2024年第一批次建设用 地) | 临县碛口镇 寨则坪村 | 1.4400 | 机关团体用地 | 124.61 |
2024-04 (2023年第二批次建设用 地和太兴铁路) | 临县白文镇 郝家坡村 | 17.7578 | 交通场站用地 | 2347.15 |
2024-06 (刘家会镇中学) | 临县刘家会镇 刘家会村 | 1.2158 | 机关团体用地 | 3.52 |
合计 | 30.0718 | 3535.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