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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函〔2024〕58号 发布日期2024-12-03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建立完善节约集约用水促进机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临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激励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贯彻落实。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激励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加快建立完善节约集约用水促进机制,推进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重点围绕表彰奖励、资金投入、税收优惠、价格调节等关键节点,健全完善节水激励政策措施,协同推进各领域各行业深度节水控水,确保我县节约用水各项规定全面落实,逐步形成协调配套的节约用水激励政策体系,稳步推进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激励措施

(一)加大节水载体建设力度

优先从县级公共机关、重点用水行业工业企业、新建居民小区、中小学校等入手,加大开展县级节水载体建设力度,积极申报省、市节水载体,加强培育节水标杆和水效领跑者。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打造合同节水典型项目,推动学校等公共机构和重点耗水企业单位产品用水定额达到先进值、领跑值。指导和监督企业积极开展水平衡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和企业用水需求,落实节水改造措施。将节水载体建设结果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挂钩。(县水利局、县教育科技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工信和科技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表彰奖励政策

按照有关规定,在全县评选表彰一批节约用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在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奖励或通报表扬。(县水利局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单位配合)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和保障农业、工业、城镇节水以及节水科技研发推广、非常规水开发利用、节水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开展。积极争取上级节水载体建设项目和补助等资金。对于通过节水产品认证的产品和设备,在政府采购中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采购等政策。(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配合)

(四)拓宽融资渠道

支持利用政府性基金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节水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导社会力量、民间资本等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对投资发展节水项目的社会力量,依法享有国家和省规定的同类投资项目的优惠政策。(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非常规水开发利用

认真落实税收、水价、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非常规水开发利用项目建设,将非常规水纳入全县水资源统一配置,不断提升非常规水利用规模及其在全县用水总量中的比例。积极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等资源化利用,推动再生水用于河湖生态补水、景观环境用水、工业生产、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研究建立奖补机制,鼓励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再生水配套管网等重点工程建设,扩大再生水利用范围,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对于具备条件但未充分利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的高耗水项目和工业园区,依法严控其新增取水许可、用水计划。(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税务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价格调节机制

进一步完善水价政策体系,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全面落实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快推进县域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动多水源合理配置、分类确定综合水价,完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配合)

(七)积极探索推行水权交易和节水管理制度

完善水资源市场化交易流转机制,制定出台水权交易管理相关制度,积极培育水市场。同步推动基层节水工作管理机制创新。(县水利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联动,强化监督检查

各有关单位要在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节约用水工作各项规定基础上,统筹利用各项行业优惠政策,明确支持节水工作的具体措施,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合力推进节水激励政策落实。加强对节水激励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关于支持节约用水工作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规范节水奖补资金管理,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改革创新,深入宣传发动

鼓励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实施工作创新,探索在全县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健全完善节水激励配套政策体系。要加强政策宣传,让各类用水户和相关市场主体充分知晓节水激励政策具体内容,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节水工作的良好氛围。(县水利局牵头,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融媒体中心等有关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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