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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函〔2025〕3号 | 发布日期:2025-02-14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标 题: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临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门教育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提高对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水平,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建设平安、法治临县,县政府决定成立临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姚树山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主任:雒丽霞 县政府副县长
郭泽鹏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董国燔 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宝和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利军 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曹双龙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陈国民 县教体局局长
刘拖虎 县民政局局长
高翠峰 县司法局局长
张积赟 县财政局局长
林 涛 县人社局局长
高 洁 县卫健局局长
李佩睿 团县委书记
薛菊菊 县妇联主席
张剑平 县关工委主任
高树平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张志华 县教体局副局长
郭利军 县教体局副局长
张 博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刘建德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国民同志兼任,负责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能
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我县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推进实施符合专门学校收教学生的入学评估和离校评估;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专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落实专门教育工作任务。
三、职责分工
县委政法委:加强对专门学校的工作指导,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送专门学校进行教育各项工作的落实。
县委社会工作部:统筹社会工作资源力量,加强校园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及教育志愿服务组织建设,积极开展校园知识宣讲、心理疏导、家庭社会网络支持等专业服务。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参与专门学校入学评估,定期指导专门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协调建立健全刑事诉讼与专门教育融合工作机制,做好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分析研判工作,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提供决策支撑。县检察院对专门学校的教育矫治工作依法进行法律监督。
县教体局:统筹专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对教育教学、师资配备、课程设置及学生日常管理等给予指导,促进专门教育改革和发展。
县公安局:参与专门学校入学评估,重点突出专门学校治安防范工作和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矫治教育、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及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对擅自离校和逾期返校等违规学生进行劝返,及时对我县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分析研判,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提供决策支撑。
县民政局:依法履行临时监护职责,对符合临时监护情形的专门学校招生对象落实临时监护措施;给予符合救助保障条件的未成年人救助或基本生活保障,对个别特别困难的未成年人需求精准施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
县司法局:协助专门学校做好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法律维权服务。
县财政局:负责建立健全专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专门学校所需各项经费,在安排经费时,财政保障水平应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保障学校办学正常运转和持续健康发展。
县人社局:协同县教体局开展教职员工招聘、培训及职称评审工作;建立健全专门学校教师有关激励机制,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依法落实专门学校教师各类合法待遇等;加强对专门学校毕业学生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推荐,进一步拓展其就业渠道,促进其成长成才。
县卫健局:负责做好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的指导工作,配合开展学校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做好学生入校前的体检和在校生就医的对接工作。
团县委:积极发挥在未成年人教育方面的牵头协调作用,组织青年志愿者进专门学校开展结对帮扶、心理辅导等志愿服务;建立完善社会力量开展结对联系和关爱帮扶机制。
县妇联、县关工委:积极关注专门学校学生成长,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到问题未成年人教育感化、矫治挽救事业;积极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四、工作机制
(一)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或委托委员会副主任主持,遇重大决策或重大项目建设可随时组织召开。
(二)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设专门教育评估专家组,具体负责专门学校收教学生的入学、流转、离校等常态化评估等。
(三)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