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发文字号:临政函〔2025〕25号 | 发布日期:2025-03-27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 | 关 键 字: |
标 题:临县人民政府关于临县锦源煤矿矿井涉及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17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的批复 |
临县人民政府
关于临县锦源煤矿矿井涉及5处县级
文物保护单位和17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保护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的批复
县文物局:
你局《关于对临县锦源煤矿矿井涉及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17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批复的请示》(临文物函〔2025〕2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请你局加强协调和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文物安全。
临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