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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函〔2025〕14号 | 发布日期:2025-04-24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标 题: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取用水计划审批职能的通知 |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取用水计划审批职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全面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水规发〔2023〕3号)第七条:“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用水计划的核定与下达”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取用水计划审批”职能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退回至县水利局。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水利局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尽快对接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划转后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