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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临政办函〔2025〕55号 | 发布日期:2025-12-23 |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 标 题: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暨春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暨
春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刻汲取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扎实推进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暨春运交通安全保障
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亡人事故的发生,切实扭转今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态势,统筹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暨春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着力解决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元旦、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6年3月底,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暨春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交通安全会议部署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聚焦“人、车、路、企”关键环节,盯紧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全面隐患排查治理补短板、以春运保障提质效,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围绕“除隐患、降事故、保畅通、保安全”目标,统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暨春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通过隐患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实现“三下降、三提升”即: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交通事故亡人数下降、交通拥堵指数下降、道路通行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提升、交通文明程度提升,全面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乡镇村支“两委”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全力防范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同时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深刻剖析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暨春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暨春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组 长:郭泽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陈国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新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宏金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成 员:各乡(镇)乡(镇)长和交通、交管、公路、应急、农业、气象、教育、文旅、宣传、住建、财政等部门主要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新明兼任、副主任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王宏金兼任,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暨春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部署和推进。
各乡(镇)政府和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和实际情况,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暨春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1.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建立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工作机制,统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暨春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推进本区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走深走实。
2.压实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压实乡镇、社区、支村“两委”的安全责任,切实发挥“两站两员”作用,推动农村网格员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在村口、路口、村内人员密集地段常态化开展宣传,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出行行为,杜绝婚丧嫁娶、赶集庙会、占道经营、打场晒粮等违法占道行为。
3.加强农用车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社区、支村“两委”开展农用车管理工作,并对社区、支村“两委”及有关部门进行督促、通报。配合交管部门加强农用车、三轮车、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检验,督促老旧农用三轮车喷码识别,协助交管部门淘汰一批安全隐患大的老旧农用三轮车。
4.通过广播、微信群、宣传栏等接地气的宣传方式,加强对农村地区农用车违法载人、二轮、三轮摩托车无证驾驶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宣传劝导工作。
5.强化协同联动。妥善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时,准确判断影响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调集各方资源果断、妥善处置。
6.加强农村道路属地监管责任,履行好日常巡查、检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7.加强乡村道路隐患排查和维护,重点排查急弯陡坡、临崖临河、窄桥窄路、无防护路段和易结冰路段,提前储备防滑沙、融雪剂,做好保养及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对重大工程治理及一时无法整改的要报请交通运输部门予以支持。
8.建立健全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在恶劣天气下组织各村做好铲雪除冰工作,劝导驾驶人在恶劣天气下非必要勿出行。
9.乡镇所属农村道路发生三人以上交通事故时,启动调查追查问责机制,对乡镇重大交通事故实施考核评比,纳入全年安全考核之中。
(二)交通运输部门
1.组织对农村公路桥梁隧道、平交路口、暗冰、团雾、长下坡、路侧险要重点路段、道路运输企业、枢纽场站、运输设备、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严防车辆、驾驶人“带病”运行;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监管,盯紧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旅游客车、旅游包车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按照“一路多方”工作机制要求,对三年以来,农村公路上发生多起亡人事故的路段、长下坡、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以及桥梁隧道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改;对近三年以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考核,对发生过亡人事故的运输企业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约谈、重点监管及帮扶指导,对相关路段遮挡交通监控设施、标志、标牌的树木或其他物体进行清理;完善县乡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标志标线等。
2.加强“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抽烟、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严格执行我县客车夜间限行规定或接驳运输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安检制度,严防夹带“三品”进站(场),加强驾驶员档案管理和车辆技术维护,全面优化旅客进出线路,防止出现拥挤踩踏事故。
3.督促网络预约出租车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供具有相应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研
判,排查梳理非法营运车辆,加强部门执法协作,推动非法营运治理工作向线上线下精准化查控转变。
4.严厉打击非法客运经营行为,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工作联动,保持打击非法营运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恶意逃避车辆动态监管等违规行为。
5.督促道路运输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和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重点培训运输装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行驶、事故处置、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等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6.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通过督办、约谈教育、宣传曝光等方式督促高风险道路运输企业限期整改隐患。
7.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抽查检查,加大事故车辆挂靠企业责任追究力度,常态化整治通行异常的大客车,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制度措施。
8.加强对城乡公交车运营路线的管理,有效化解城乡客运领域安全风险。
9.持续整治出租车议价、拒载、随意甩客、故意绕道、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停车上下客及超载等突出问题,严查私自改装计价器、遮挡计价设备行为,对违规收费行为实施高额罚款与信用惩戒,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运营车辆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运营资格。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公安交管等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和重要时间节点的执法检查力度,在火车站、医院、汽车站、高速路口、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定点巡查与流动执法,运用科技手段固定违规证据,加大对无正当理由拒载、议价、随意甩客、故意绕道、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利用出租汽车GPS定位、在线监控平台对营运出租车进行随机抽查和实时监控,构建“线上预警”,及时提醒驾驶人员规范营运,将违规行为与驾驶员准入和企业服务质量考核直接挂钩,持续净化出租车运营环境,保障乘客出行权益。
10.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备好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等物资和设备。遇到恶劣天气,要督促属地政府、公路经营管理和养护单位及时铲冰除雪,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暂停或调整发车班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旅客出行需求。
(三)公安交管部门
1.加强常态研判与专题研判。深入分析近三年特别是今年以来的亡人事故情况,明确需要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违法、重点车辆,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措施,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达到精准预防事故的目的,全力消除风险隐患。
2.坚持源头隐患“清零”。督促“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对所属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审验、记满12分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审验、记满12分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
3.积极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按照治理隐患路段“一路多方”工作机制,做好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和恶劣天气影响路段优化提升,要全面排查公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按要求设立各类交通标志标牌。加强对遮挡交通监控设施、标志、标牌的树木或其他物体的排查,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所属部门,及时进行清理;积极推动、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全县道路安全隐患点、段整改工作。
4.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抖一快等新媒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公益宣传,提前发布“两公布一提示”,节假日要提前公布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提示,公布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出行安全注意事项。
5.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视频监控,加强对农村地区农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无证驾驶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实时监控和动态巡查,依托科技信息化技术,实现对农村显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自动感知、识别预警、智能巡查和对违法数据的统计分析。在农村地区事故多发、平交路口等风险突出的重要路口路段。要加强交通安全技术监控设备建设,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应用,加强对干线公路“两违”(违法载人、违法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预警和查处。要加强执法检查,紧紧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和支村“两委”干部等力量,及时查处纠正车辆特别是6座以上小客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要以换届选举为契机,协调各部门组织做好劝导员重新更换选配工作。在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同时,通报车辆所有人所在的乡(镇)政府,再由乡(镇)政府通报村(社区)“两委”,对劝导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撤换劝导员,对履职不力的,要追究责任。加快对未办理牌照的老旧农用车摸排喷码识别工作,并建立一车一档档案,每月对运输企业精准画像,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推送有关部门,梳理近五年同一路段1公里区间发生两起以上或一次死亡二人及以上交通事故的路段,要精准识别事故规律与风险点位,抄送相关部门配合整改,对推诿扯皮的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属地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
6.严查大客车、重型载货汽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强超硬会、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
7.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非法生产、销售挂车的联合执法检查,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执法保障。
8.结合季节特点,采取集中行动或不定时不定点查处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9.加强道路巡逻管控,对近三年发生过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路段,要大幅提升巡逻频次,实施常态化巡逻管控。遇恶劣天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确保群众安全。
10.对校园周边、医院、小区等出入口进行排查,将阻碍视线、有安全隐患的高护栏改为低护栏,在机关事业单位门口汇入主路位置增设减速带,防止交通意外事故发生。
11.深化城市交叉口精细化治理,持续推进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加快优化公交车通行配套交通管理设施,增设电子抓拍设备,严查逆行、闯红灯、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四)公路段
1.按照“一路多方”工作机制要求,对三年以来,国省道发生亡人事故的路段、长下坡、临水临崖、防护设施、急弯陡坡路段以及桥梁隧道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治理,对相关路段遮挡交通监控设施、标志、标牌的树木或其他物体进行清理。
2.深化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省级精品路创建路段,有序推进“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活动。
3.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备好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等物资和设备。遇到恶劣天气,要督促公路经营管理和养护单位及时清扫作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干线公路通行。
(五)应急管理部门
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严把剧毒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运输源头关,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六)农业农村部门
1.进一步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源头治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2.进一步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管理,推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尾部粘贴反光标识。
3.协同县工科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研究制定农用三轮车换新补贴政策,推动淘汰一批安全隐患大的老旧农用三轮车。
4.结合实际,采取适时特点的有效形式,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管理。
(七)气象部门
1.加强大风、暴(雨)雪、大雾、道路结冰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健全以气象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并通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暨春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
2.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的深度合作,推进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和智能化监测预报预警全面融入道路交通信息化工作。
(八)教育部门
1.督促学校及校车运营单位,落实学校自备或租用、政府配备给学校用于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责任。
2.负责将学校门口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配置到位,无法解决的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3.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让全体师生深刻领悟乘坐“黑车”无证、无牌、非法运营车辆的危害性。
4.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校园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并定期更换。教育引导学生遵守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骑行机动摩托车的安全规定。
(九)文化和旅游部门
1.督促旅行社租用具有旅游运营资质的车辆,加强对游客的交通安全提示,协助驾驶员提醒游客在发车前和行车途中系好安全带。
2.配合相关部门对旅游景区内的客运车辆、公路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和治理,并对旅游景区的公路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3.协助旅游景区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落实景区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景区道路交通安全。
(十)宣传部门
1.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暨春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期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信息发布和典型案例宣传,提高车辆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
3.综合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加强警示教育,广泛宣传安全行车、安全乘车常识,着力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规范意识和法治意识,深度挖掘感人事迹等素材,营造浓厚氛围。
4.引导健康安全出行,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抖一快等新媒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公益宣传,配合交管部门开展“一盔一带”“一老一少”“中小学生”等交通安全教育。
5.配合交通、公路、交管、文旅、住建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整治发布信息和安全提示。
6.配合相关部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
(十一)住建部门
1.整治一批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隐患路口,改善一批路网关键性、控制性路口,特别是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现象进行整治取缔,推出一批治理科学、秩序良好的精品路口。
2.清理城市主干线(道)遮挡视线的树木、灌木以及侵入主路杂草和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障碍物。
3.负责路外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划、设置路外停车泊位,监督管理停车设施。
(十二)财政部门
做好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暨春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经费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暨春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要从思想认识上、组织领导上、措施落实上再提升、再加强,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最周密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组织部署。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同部署、同组织、同落实,细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暨春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切实抓好落实。
(三)迅速行动落实。将会议精神纳入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工作会议重要内容,全面传达学习会议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相关单位要立即传达部署,全面启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清单,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严格验收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完整。要及时互通有关情况,遇重要情况、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上级部门。请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于2025年12月31日前报送负责人员联系方式及工作方案;每周五报送工作台账;每月28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2026年3月28日前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暨春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总结向领导组办公室报送(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高宇 县交通运输局 18735800466
附件:1.人员联络表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