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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临政办函〔2026〕12号 | 发布日期:2026-03-10 |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 标 题: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临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及实施、考核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临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李瑞刚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 高云林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 薛志飞 县政府办主任
张积赟 县财政局局长
陈进生 县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刘新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清照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卫平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高艳飞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晋明 县能源局局长
王 勇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海兵 县电力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和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陈进生兼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与各相关单位协调对接,统筹组织和协调推进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申报、实施等日常事务。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我县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的申报、实施和政策制定落实,组织提出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建设运营、财政奖励、土地供应、建设场所、交通标志、金融服务、电力供给等方面措施;组织开展县域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县工信和科技局:负责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与培育研究,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扶持政策;配合县财政局做好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的协调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发改局、县能源局:负责牵头编制全县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制定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协调推进;负责研究制定充电站运营服务费标准和配套电价政策;负责与市发改委(市能源局)沟通联系,配合落实上级有关鼓励扶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相关政策。
县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县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补贴资金政策;负责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的协调落实;负责与市财政局联系,衔接充电基础设施相关的政府扶持政策;鼓励创新投入方式,引导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制定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土地政策;指导各乡镇优先安排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的土地供应。
县交通运输局:指导推进交通综合服务站、农村客货运场站、农村物流节点、公交客运停车场等场所及旅游路、产业路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制定临县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实施方案,在交通领域开展推广应用。
县文化和旅游局:指导推进全县A级旅游景区、重点旅游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充电站手续核准审批等工作。
县电力公司:负责做好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做好供电服务,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捷服务;配合做好省、市级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的数据接入等。
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和推进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成立工作专班或协调机构,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推进机制,落实工作举措,并主动加强工作对接,合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