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    

关闭
发文字号临政办函〔2026〕22号 发布日期2026-05-29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县2026年蚊虫综合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县2026年蚊虫综合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临县2026年蚊虫综合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2026年蚊虫综合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受全球气候变暖、降雨带北移等因素影响,蚊媒传染病输入扩散风险持续上升,我县部分区域蚊虫密度偏高,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和健康。为切实解决蚊虫扰民问题,坚持环境治理为主、化学消杀为辅,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负责、专业实施、群众参与”的综合防控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立足我县蚊虫高发成因,坚持城乡统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联防联控,全面清除蚊虫孳生环境,科学开展消杀防控,有效降低蚊虫密度,严防蚊媒传染病发生与流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短期目标(2026年6月底前):城乡重点区域蚊虫密度明显下降,群众投诉大幅减少,孳生地排查清理全覆盖。

中期目标(2026年8月底前):城区蚊虫密度控制在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B级标准以内,全县综合防控体系全面建立。

长期目标(2026年10月底前):建立常态化、长效化防控机制,实现全县范围无大面积蚊虫孳生、无集中爆发、无重大蚊媒传染病发生,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三)防控期限

2026年5月底—10月底(覆盖蚊虫高发全周期)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临县蚊虫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全县蚊虫综合防控工作。

组  长:窦 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薛志飞   县政府办主任

        贺晓明   县卫健局局长

成员: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副主任张龙龙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主任杨海龙同志负责。办公室负责蚊虫综合防控期间的综合协调、措施落实、检查督导、上传下达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协同共治,推动蚊虫综合防控工作走深走实。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蚊虫综合防控工作全部结束后自动撤销。

三、治理范围及责任划分

全县蚊虫综合防控工作按照城区和乡镇两大区块实施,城区由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实施;乡镇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自行组织实施。

(一)城区蚊虫治理范围

县城建成区,包括湫水河城区段、公园、广场、机关大院、农贸市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区域。

(二)乡镇蚊虫治理范围

各乡镇政府驻地,各行政村及自然村全域范围,包括河道沟渠、坑塘、庭院、养殖区、田间地头、公共场所等,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自行组织落实。

四、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县政府办

1.统筹协调全县蚊虫防控工作,组织召开调度会、推进会,及时传达并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

2.跟踪督办各部门任务落实情况,及时汇总工作进展,向县政府报告整体成效、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3.负责全县防控工作信息的汇总、对外宣传、舆情回应和经验推广。

(二)县住建局

1.负责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河道岸坡、沟渠两侧、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闲置空地等公共区域的环境整治,常态化清除垃圾、杂草、积水和废弃容器。

2.全面疏通城区排水管网、雨水井、下水道、化粪池,推进黑臭水体治理,督导建筑工地设置排水沟并及时清除积水。

3.组织清理占道杂物、废弃家具及卫生死角;督导老旧小区清理楼道杂物、废弃容器,完善排水设施、安装纱窗纱门。

4.落实城区垃圾日产日清、密闭运输、定点处置;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桶、果皮箱、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日常保洁、清洗、消毒和消杀。

5.修剪公园绿地杂草,打捞景观水体漂浮物,定期对公园、广场、绿化带及建筑工地开展灭蚊消杀。

6.建立重点区域常态化巡查清理机制,保持无垃圾、无杂草、无积水;督促沿街单位、商铺落实“门前三包”,及时清理门前积水、垃圾、杂物。

(三)县卫健局

1.统筹全县蚊虫防控的行业监督管理,统一部署孳生地排查、密度监测、专业消杀、技术指导和健康宣教工作。

2.组织开展蚊虫防控技术培训,指导各单位科学开展孳生地清理和消杀。

3.对接县疾控中心,根据蚊虫密度发布监测预警和风险研判信息,动态调整防控策略。

4.统筹全县健康宣教工作,组织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蚊虫防控科普宣传。

(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按国家标准设置监测点,每周开展一次蚊虫密度、种类和分布监测,形成监测报告并进行风险预警。

2.提供蚊虫防控技术指导、用药规范、效果评价及安全防护培训。

3.分析蚊媒传染病风险,提出防控建议,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4.深入社区、广场、市场等场所开展健康宣教,普及清除积水、科学防蚊知识。

(五)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1.承担城区湫河公园两岸、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广场、农贸市场、学校、医院、车站等重点区域的蚊虫专业消杀任务。

2.负责公共区域和重点场所蚊虫孳生地的拉网式排查、登记造册和督促整改。

3.负责消杀药剂的采购、验收、储存和使用全流程管理,规范作业流程,做好作业记录和台账归档。

(六)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

1.加强湫水河水质监测,定期检测干、支流断面水质,重点监测氨氮、总磷等指标。

2.严厉打击湫水河上游养殖企业、养殖户的污水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

3.排查整治沿河排污口,封堵非法排污口。

(七)县农业农村局

1.加强湫水河上游及周边畜禽养殖场(户)的监管,严禁养殖污水直排,推动粪污资源化利用。

2.组织清理农村田间地头、沟渠、坑塘、庭院的积水、垃圾、杂草、秸秆和废弃地膜。

3.指导农户开展蚜虫等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减少蚊虫交叉滋生。

4.规范消杀药剂和农药经营,严禁销售高毒、违禁药剂。

(八)县教育体育局

1.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及周边积水、垃圾、废弃容器的全面清理,重点整治楼顶、下水道、绿化带等区域。

2.督促学校定期开展校园消杀,并配合专业机构在中考、高考前进行集中消杀。

3.将蚊虫防控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等开展宣教。

4.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渠道,引导家长做好家庭积水清理和纱窗安装,形成家校共治合力。

(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负责城区农贸市场、便民市场的环境卫生整治,督促市场主办方清运垃圾、疏通下水道、清除积水。

2.督导餐饮门店、食品经营单位清理后厨积水和油污,规范餐厨垃圾收集,定期开展消杀。

3.对商超、便利店、食品加工小作坊等场所进行巡查,督促清理积水和杂物。

4.严查消杀药剂、卫生杀虫剂经营中的假冒伪劣和高毒违禁产品,保障用药安全。

(十)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含办公楼、院落、绿化带等)的环境整治,常态化清理积水、垃圾、杂草,重点排查楼顶、窗台、排水槽等孳生点位。

2.建立机关大院孳生地排查台账,实行每周巡查、动态清零,确保排水通畅、雨后无积水。

3.配合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开展机关大院消杀作业,做好人员疏散、门窗关闭等准备工作。

4.负责院内景观水体、垃圾桶、卫生间等公共设施的日常管护和清洗消毒,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5.在机关内部宣传清除积水、科学防蚊知识,引导干部职工及时清理办公室、花盆托盘积水。

(十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1.组织辖区村(社区)对河道、沟渠、坑塘、村庄庭院、田间地头等区域的积水、垃圾、杂草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清零。

2.排查辖区内养殖户、排污口、小作坊,配合相关部门整治违规排污行为。

3.在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指导下,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对辖区公共场所、村庄、垃圾点等开展蚊虫消杀。

4.发动网格员、志愿者和村民开展“翻盆倒罐、清除积水”行动,落实家庭防控责任。

5.负责辖区内老旧房屋、闲置院落、养殖区等防控盲区的孳生地清理和消杀。

五、主要防控措施

(一)强化环境治理,根除孳生源头

1.开展孳生地“清零行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清理积水、垃圾、杂草、废弃容器、废旧轮胎、雨棚排水槽、下水道淤泥,做到无积水、无垃圾、无杂草、无死角。

2.推进河道“活水保洁工程”。通过活水调度、清淤保洁、排污整治,构建城乡河道“活水循环、水质洁净、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从根本上消除蚊虫孳生条件。

3.实施乡村社区“家园清洁行动”。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翻盆倒罐、清理水培植物积水、清除庭院杂物、安装纱窗纱门等行动,形成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科学精准消杀,快速降低密度

1.规范药剂使用。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毒环保药剂,严禁使用高毒违禁农药,建立采购、储存、使用、回收全流程台账,确保用药安全。

2.分区域精准作业。成蚊密集区采用超低容量喷雾,早晚高峰时段进行空间喷洒;孳生地投放缓释剂抑制蚊卵孵化;高空及隐蔽区域采用高压雾化设备精准喷洒,不留死角。

3.严格消杀频次。城区湫河公园两岸、机关大院每月消杀2次,农贸市场、垃圾站等重点区域每周消杀1次;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频次,确保防控效果。

(三)推广绿色防控,构建长效体系

1.物理防控。在城乡公园、广场、绿化带合理安装太阳能灭蚊灯,在垃圾收集点设置捕蝇笼,构建物理防控网络。

2.生物防控。在适宜水体试点投放苏云金杆菌(BTi)、食蚊鱼等,实现安全环保、生态灭蚊。

3.孳生地改造。对无法清除的积水坑、景观水体,种植水生植物,构建生态防控屏障。

(四)深化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1.多渠道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社区公告栏、电子屏、宣传车等,普及蚊虫防控知识,发布消杀公告,引导群众主动配合。

2.主题活动引导。开展“清洁家园、远离蚊虫”主题活动,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进家庭,手把手指导群众清除积水、科学防蚊。

3.家校联动宣教。推动学校开展蚊虫防控健康教育,带动家庭落实防控措施,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效应。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0日前)

召开全县蚊虫综合防控工作会议,传达批示精神,解读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细化任务分工;同步开展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7月31日)

全面开展孳生地排查清理,6月底前完成首轮全覆盖清零;开展高密度集中消杀,快速降低蚊虫密度。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持续开展孳生地常态化清理和科学消杀;加强蚊虫密度监测预警,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开展“回头看”督查,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治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10月31日后)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总结工作成效、查找不足、梳理经验;领导小组全面评估防控效果,研究完善长效防控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蚊虫综合防控工作作为保障民生、改善人居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实事来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工作人员要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经费保障,保障工作落实

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开展日常巡查、宣传教育、孳生地清理等工作所需经费,由各单位、各乡镇在年度预算内自行保障。全县城乡集中消杀、重点区域专项消杀、蚊虫密度监测、技术指导培训等专项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专项予以保障,确保各项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坚持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

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防控、管区域必须管防控、管单位必须管防控”要求,县直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自主实施,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标本兼治,提升防控质效

坚持环境治理为主、化学消杀为辅的原则,既要集中消杀治标,快速降低蚊虫密度,更要通过源头治理治本,根除蚊虫孳生条件,从根本上解决扰民问题。

(五)坚持严实作风,务求工作实效

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细化措施、明确标准、压实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应群众关切、提升群众满意度。



主办: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6004910号-3 网站地图  
邮政编码:033200   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58-4421987
网站标识码: 141124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