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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发〔2024〕12号 | 发布日期:2024-07-30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 | 关 键 字: |
标 题:临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上级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
临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上级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24〕13号),临县需取消4项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上级下放或委托实施12项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行政审批事项。
各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持续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认真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与承接工作,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2.临县需承接上级下放或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共 12 项)
临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