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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发〔2024〕15号 | 发布日期:2024-09-06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对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职权进行调整的决定 |
临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职权
进行调整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提高乡镇执法事项承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省委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关于印发〈全力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具体举措〉的通知》(省减负发〔2024〕3号)、《吕梁市司法局中 共吕梁市委社会工作部中共吕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评估工作的通知》(吕司发〔2024〕26号)及《吕梁市司法局转发〈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反馈省直有关部门对赋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评估建议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同时因为部分法律法规修改,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下放乡镇的行政处罚权进行调整,以更好实现行政执法的高效化、科学化。
一、取消下放职权共计18项
(一)因法律法规规章修订造成依据缺失,将《临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临政发〔2023〕8号)中第19、25、26、32、46项共5项职权取消下放,其中第19项原实施主体县交通局、第25、26项原实施主体县农业农村局、第32项原实施主体县文旅局、第46项原实施主体县林业局。
(二)因专业技术性强、使用率低,将《临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临政发〔2023〕8号)中第3、4、6、7、8、9、27、33、34、35、36、42、45项共13项职权取消下放,职能回归原行政执法部门,其中第3、4、6、7、8、9项原实施主体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第27项原实施主体县农业农村局、第33、34、35项原实施主体县文旅局、第36项原实施主体县卫健局、第42、45项原实施主体县林业局。
二、将保留下放的37项行政执法职权,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下放
《临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临政发〔2023〕8号)中第11、12项因湍水头镇、招贤镇、丛罗峪镇、玉坪乡、青凉寺乡、石白头乡、八堡乡、大禹乡、车赶乡、安家庄乡10个乡镇暂不涉及,不宜下放,其余第1、2、5、10、13、14、15、16、17、18、20、21、22、23、24、28、29、30、31、37、38、39、40、41、43、44、47、48、49、50、51、52、53、54、55项共35项保留下放。
将《临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临政发〔2023〕8号)中第1、2、5、10、11、12、13、14、15、16、17、18、20、21、22、23、24、28、29、30、31、37、38、39、40、41、43、44、47、48、49、50、51、52、53、54、55项共37项保留下放的行政执法职权继续下放至临泉镇、安业乡、三交镇、雷家碛乡、城庄镇、木瓜坪乡、碛口镇、兔坂镇、白文镇、林家坪镇、刘家会镇、克虎镇、曲峪镇13个乡镇。
三、保留下放行政执法职权中,因法律法规立改废等情况,需要修正2项
第31项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一条已新修订,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
第41项职权依据中《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已废止,调整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九条;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不变。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和县直执法单位要做好执法职权调整的衔接工作,各乡镇、县直执法单位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执法职权的交接工作,决定发布前已立案的案件由乡镇继续完成办理。
(二)各县直执法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继续加强对乡镇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帮助解决实际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基层执法职权“接得住”“用得好”“有监督”。
(三)乡镇在执法中发现需要相关机关配合的可以向协助机关发出《行政执法协助函》(见山西省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试行)式样12),被请求协助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四)乡镇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案件复杂,超出办案能力,可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将案件移送至有行使职权的县直部门办理(见山西省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试行)式样23)。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临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临政发〔2023〕8号)附件“临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目录”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失效。
附件:1.临县临泉镇、安业乡、三交镇、雷家碛乡、城庄镇、木瓜坪乡、碛口镇、兔坂镇、白文镇、林家坪镇、刘家会镇、克虎镇、曲峪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后清单
2.临县湍水头镇、招贤镇、丛罗峪镇、玉坪乡、青凉寺乡、石白头乡、八堡乡、大禹乡、车赶乡、安家庄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后清单
临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