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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发〔2026〕8号 发布日期2026-04-09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 关  键  字
标  题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临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科学安排土地供应结构,加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落实“十五五”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障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及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大力保障和推动临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文件精神,在对全县可利用存量及增量用地进行细致梳理的基础上,参考上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土地资源要素供给为导向,以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主线,立足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改善民生。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调控政策规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闸门”作用。推动土地资源规范、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证。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原则。土地供应严格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保开发与区域发展战略相协调,实现规划管控作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大力实施节约优先战略,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标准,充分挖潜存量土地,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盘活低效土地,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能力提升。

3.有保有压原则。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重点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供应,严格控制国家规定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

4.供需平衡原则。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配置土地供应结构和供应量,形成土地供应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格局。确保计划期阶段能够足够供应全县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达到供需平衡的总目标,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的稳步运行。

5.生态优先原则。严守耕地红线,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避让生态敏感区,加强污染地块治理,推动绿色低碳土地利用模式。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6年度临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08.6166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工矿仓储用地94.8824公顷;

2.住宅用地3.4911公顷,其中普通商品房3.4911公顷;

3.商服用地2.3135公顷;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2087公顷;

5.公用设施用地7.5159公顷。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优化空间布局

综合考虑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土地资源利用情况,落实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发展意图和功能定位,坚持区域联动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积极支持城市更新,加快旧城改造。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科学统筹各类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优先保证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用地要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计划;严格限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化工、建材、有色金属项目的供地;合理调整商服用地、工矿用地、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的比例和结构,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大力推进旧城改造、城市更新,有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企业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

2.严格用地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优化用地结构,控制用地规模,严格按照用地定额供应土地,工业用地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将有限的土地指标发挥最大作用。

(四)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

科学编制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坚持做好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严格实行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引导市场理性竞争。

(五)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严格审查执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划拨用地目录》及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技改扩能)以及同一宗地由两个以上意向者的,坚持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供地。积极推进经营性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地下空间有偿使用,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

五、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举措,保证供地服务效率

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加强服务,保障供给,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提前介入,追踪服务,全程保障。

(二)加强协调,保证指标有效落实

县审批、自然、财政、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相关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健全体系,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

高效运用“土地市场动太监测与监管系统”,实时跟踪土地供应后的开发利用情况。对未按时开工、竣工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处置,防止形成新的闲置土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附件1:临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表一、表二、表三)

附件2:临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一、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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