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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22〕43号 发布日期2022-09-05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临县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县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临县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25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

为适应国际国内能源市场形势发展变化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切实承担起我煤炭生产供应保障责任,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2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煤炭生产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增供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我煤炭产业优势,优化煤炭企业生产、项目建设等核准审批政策,通过核增产能、扩产、新投产等方式,加快释放先进产能,继续发挥煤炭压舱石作用,实现煤炭增产增供,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统筹资源接续和可持续发展,加快煤矿建设,有序开展产能核增,推进各项手续办理,推动煤矿依法依规释放先进产能,多措并举增加煤炭产能产量。除省属企业外,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产量80万吨,地方及央企煤矿年产量不少于860万吨,日产量不少于2.32万吨,争取达到2.41万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高效。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提升煤矿生产技术水平,促进煤矿安全、质量、效率与效益的稳步提升,做到产量服从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

(二)坚持风险管控。坚持把行业发展风险管控放在重要位置,在双碳背景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下,做好行业发展趋势预判,科学谋划增产保供和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均衡生产。优化生产组织,有序安排设备检修,合理安排抽掘采作业,同步做好产运销衔接,做到有计划、按比例、可持续。

(四)坚持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严把政策关、程序关,实现产能与资源相匹配、产量与产能相匹配,确保煤矿依法依规释放产能。

(五)坚持精准施策。按照一矿一策原则,认真梳理,分类处置。统筹考虑资源配置、手续办理和煤电一体化、煤化一体化发展,勇于创新,敢于担当,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推进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各项工作。

四、推进举措

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统筹抓好矿井建设、生产组织、产能核增、项目核准、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有效增加煤炭产能产量。

(一)夯实现有煤矿产量基础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保障生产生活物资,优化劳动组织,合理安排采掘衔接和生产计划,科学组织设备检修,保持正常生产节奏,均衡组织生产。对已取得产能核增批复的煤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核增后的产能组织生产,并同步加快有关手续办理。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正在推进手续办理的保供煤矿,允许其2023年3月底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边生产边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煤矿企业擅自停产停工,严禁煤矿发生事故后搞一刀切式区域性停产整顿。(应急局、能源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加快建设煤矿施工进度

相关煤矿企业要统筹协调资金和人员,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正常建设煤矿施工进度,尽快进入联合试运转。对已进入联合试运转的煤矿,要做到满负荷试运转,抓紧组织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和证照手续办理,实现达产达效。2022年年底实现华烨煤业变更开采5号煤层项目竣工验收能源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县行政审批局、应急局配合)

(三)分类处置长期停产停建煤矿

全县共有长期停产煤矿1座,产能60万吨/年;长期未开工、停缓建煤矿1座,产能120万吨/年。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重点推进手续办理,加快开工复工。

1.重点推进国家核准煤矿加快开工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简化程序,缩短手续办理时间。煤矿主体企业要梳理制约手续办理的症结所在,建立台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022年实现大土河煤矿开工建设和汇丰高家塔煤矿办理核准前期手续。(县发改、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行政审批局、水利局、应急局、能源局及有关主体企业按职责分别负责)

2.加快具备条件的长期停缓建煤矿开工复工。要按照一矿一策的原则,对晟聚煤业有限公司和白家峁煤矿具体分析研判,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妥善解决资金困难、股东纠纷、开采方式变更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类处置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尽快开工复工。(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行政审批局、水利局、应急局、能源局、有关主体企业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落实国家、省保供建设煤矿规模调整

国家、省纳入重点保供名单、允许调整建设规模的胜利煤焦、焉头煤业和裕民焦煤,本着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调整后的产能规模应急保供生产,同步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安全生产许可等手续。(发改能源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行政审批局、水利局、应急局配合

(五)加快推进新建接续煤矿项目核准

推进十四五期间接续煤矿项目资源配置。项目开发主体获取资源后,由县政府报市政府,市政府报省政府审定同意。煤炭产能置换方案按规定程序上报的同时,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手续办理。前期手续办理完毕后按程序上报国家核准。(发改自然资源局、能源局、项目开发主体按职责分别负责)

(六)持续推进煤矿产能核增

鼓励现有生产煤矿推进智能化改造,采用高新技术装备和现代管理理念,全面提升技术水平、生产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抢抓政策机遇,按照应急管理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煤炭先进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应急〔2022〕50号)文件要求,持续推进煤矿产能核增。对已通过现场核查和报告评审的核增产能煤矿,积极配合省能源局加快审批。对符合条件但未上报核增申请的煤矿,相关部门要加快初审、上报,做到应核尽核,为增加产量奠定基础。同时,加快推动处置不达产煤矿产能,逐矿进行生产能力重新评估,核减无效产能,提升产能利用率,增加产能置换指标,为优质产能核增腾出空间。(能源局牵头,应急局)

(七)加快煤矿各项手续办理

1.加快矿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修编。在矿区总规和规划环评批复前,将我已批复的产能核增煤矿、具备条件的长期停缓建和未开工煤矿以及资源整合建设矿井,由负责编制规划的发展改革部门向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煤矿所在矿区限期完成规划修编承诺,同步加快相关手续办理。(发改牵头,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能源局配合)

2.加快产能核增煤矿环评手续办理。按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加快煤矿手续办理保障煤炭稳定供应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279号)文件要求,简化流程加快环评手续办理。对产能核增幅度未超过30煤矿,取得核增批复后,允许煤矿按照核增后能力组织生产,同步办理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对产能核增幅度达到或超过30%煤矿,取得核增批复并出具2年内办理环评手续的承诺后,可以按照核定变化后的产能组织生产。承诺期满,因各种原因未办理环评手续的,煤矿产能应恢复至核定变化前的环评批复能力。对此前核增过产能的保供煤矿,尚未完成环评手续且再次核增的,相关手续可合并办理。(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行政审批局牵头,能源局配合)

3.加快配置出让夹缝资源、边角资源和规划扩能资源。与核增产能煤矿相邻的夹缝和边角资源,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保障煤矿稳产保供的意见》(晋政发〔2022〕2号)要求优先配置出让。保障扩能资源,加快推进探转采项目、资源枯竭矿井相邻煤炭资源接替项目、基金项目和空白资源项目出让。加快减量重组煤矿采矿许可手续变更。对于技术资料不齐全的煤矿,通过企业承诺,先行办理2年有效期采矿许可证,促进此类煤矿合法生产、建设。(自然资源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八)加强与省级、市级有关部门沟通对接

县直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加大与省级、市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力度,争取在煤矿核增、产能置换、手续办理等方面取得更大政策支持。统筹增产保供和生态保护要求,争取省、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部门对我增产保供煤矿加快完善环保手续办理的政策支持。(发改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应急局、能源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长担任组长的临县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专班(组成人员见附件),细化任务清单,亲自负责、主动对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负责日常协调、督办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

做好当前煤炭生产、接续产能配置、产能核增和新建煤矿基本建设,是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大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山西的重大政治任务,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的复杂局面,临县作为煤炭大,必须立足全国、全省、全市,勇于担当,充分发挥煤炭的兜底保障作用,强化能源保供,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各级各部门要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好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各项工作措施。

(三)落实目标责任

落实煤炭产量属地责任,除省属企业外,地方及央企煤矿年产量不少于860万吨,日产量不少于2.32万吨,力争达到2.41万吨,将日产量任务分解至各煤矿企业,临县焉头煤业有限公司年产量不少于110万吨,日产量不少于0.33万吨;临县裕民焦煤有限公司年产量不少于170万吨,日产量不少于0.5万吨;临县华烨煤业有限公司年产量不少于110万吨,日产量不少于0.33万吨;临县胜利煤焦有限公司年产量不少于140万吨,日产量不少于0.42万吨;泰业煤业有限公司年产量不少于110万吨,日产量不少于0.33万吨;临县黄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年产量不少于110万吨,日产量不少于0.33万吨;山西离柳鑫瑞煤业有限公司年产量不少于110万吨,日产量不少于0.33万吨(县能源局)

(四)强化调度监测

有关部门、各煤炭集团公司要合理分解月度计划,切实加强煤炭生产的调度监测,做到日调度、日分析、日汇报,及时解决煤炭生产和涉煤运输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对于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煤矿检修停产等重大情况必须当日汇报专班办公室,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要进一步加强生产组织分析,优化生产接续,科学安排检修任务,紧盯重点煤矿,夯实产量基础。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落实业务指导和层级管理职能,协助解决增产保供存在的各类问题。加强项目梳理,强化日常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推进相关煤矿手续办理。上报月度煤炭产量时,严禁瞒报、漏报,不得用商品煤产量替代原煤产量。(能源局)

(五)加强监督检查

县直各成员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煤炭安全生产,盯住不放心的煤矿和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夯实安全基础,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进一步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统筹处理好安全生产和增产保供的关系,保证安全投入,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改造,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坚决杜绝以“超能力生产”代替“增产保供”,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范“重生产轻安全”倾向和产生松懈情绪,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做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保障煤炭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应急局、能源局)

附件:临县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附件

临县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姚树山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 组 长:赵成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薛志飞    县政府办主任

          冯清照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建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 原    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局长

          陈绍文    县水利局局长

          李卫平    县应急局局长

          高晋明    县能源局局长

          张建    县统计局局长

          薛增平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能源局,办公室主任:陈建军(兼)、高晋明(兼)。

办公室成员:高永忠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高晓冰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继珍     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副局长

            薛宇     县水利局副局长

            薛常乐     县应急减灾中心主任

            薛继军     县能源局副局长

            张小军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建华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政策解读链接:【图解】临县能源局对关于印发《临县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临县能源局办公室   442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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