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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23〕1号 发布日期2023-01-12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临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临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3号)和《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我县目前正处于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阶段,同步开展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既能统筹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合理性与完备性,又能增加上位规划对下位规划传导的有效性。

开展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省委总体思路和要求,聚集乡村振兴战略,立足临县实际,深化落实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对本乡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国土开发保护目标和约束指标要求,结合当地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针对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整治修复中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深入研究,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策略。

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范围为乡镇级行政管辖区内全部土地。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乡镇域和乡镇政府驻地两个层次,乡镇域层面重点突出国土空间格局、空间用途管制、居民点体系及各类设施的统筹安排等内容。乡镇政府驻地层面重点突出用地布局、住房建设、设施安排和特色风貌引导等内容。乡镇政府驻地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下编制详细规划。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期限与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期限保持一致,力争到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并同步完成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

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专家领衔、专业协作、公众参与的原则。临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组织编制,具体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实施。

二、规划原则

(一)细化落实,管控落地

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加强对上位规划管控内容的深化、细化,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基础,通过对规划指标、空间布局、控制线等进行深化落实,保障上位规划管控要求自上而下传导,确保管控落地。

(二)深化布局,以人为本

在上位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格局与规划用途分区基础上,侧重用途与地类的深化布局。以人为本,完善功能,尤其突出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益类设施的深化布局。

(三)侧重实施,突出近期

加强规划的实施性与操作性,明确对详细规划的指导要求,强化规划实施引导。对近期国土开发、保护、修复、整治项目及用地安排制定行动计划。

三、重点工作

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省级、市级、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深化落实,是编制详细规划以及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抓紧、抓实、抓好。

(一)做好基础工作,规范编制程序

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数据,叠加同精度遥感影像、地形图、地籍调查数据,形成规划基期底图,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严格落实有关编制程序,要按照“制定工作方案、收集基础资料、开展实地调研、规划方案论证、规划方案公告、规划方案听证、规划成果报批、规划成果公布”等步骤进行。

(二)细化落实“三线”,明确指标要求

以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双评价”成果和“三线”划定成果为基础,结合本地实际,在对边界校核的基础上,细化落实三条控制线,做到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按照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本乡镇的社会经济发展、产业发展、乡村振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整治修复等目标,落实本乡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人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生态修复面积等指标要求,严格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努力实施预期性指标。

(三)优化空间结构,做好村庄指引

围绕三条控制线及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达的约束性指标要求,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优先保障农业用地尤其是耕地资源;重点满足生态用地;落实乡村振兴要求,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进一步协调并完善乡村基础设施用地。优化村庄布局,依据县域村庄布局分类,结合乡村人口流动、结构和分布变化,综合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等要求,针对不同类型乡村编制村庄规划,优先考虑撤并村庄安置用地,合理安排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划定保留村庄的村庄建设用地拓展边界。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民居,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

(四)划分用途分区,明确管控措施

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区域内全域全要素为基础,在乡镇全域边界内,深化细化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本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国土开发保护目标和规划指标的要求,结合本乡镇空间发展战略,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分区基础上进行细化落实,划分二级规划分区,明确各规划分区的范围边界、控制点坐标、面积等,在通用管制规则的基础上对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集中建设区、弹性发展区、特别用途区)、乡村发展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牧业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制定管控要求,明确主要规划用途和用地地类,以及禁止准入的用途和用地地类等。对于暂不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要在村庄建设区明确建筑布局、建筑高度、建筑风貌和人居环境整治等管控要求,为实施用途管制做好依据。

(五)划分规划单元,明确强制性内容

城镇开发边界内的乡镇区域以及镇政府驻地要编制详细规划,按照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划定的二级规划分区,划分控制单元,明确各单元四至边界、面积、功能定位和建设用地规模,以及单元内涉及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公园绿地面积、防灾避难场所的配置标准或空间布局等要求;落实重点绿线、蓝线、黄线、紫线、红线等强制性内容。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镇区域,以一个或若干个行政村划分村庄规划编制单元,明确各单元四至边界、面积、功能定位、村庄人口、建设用地规模及重要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或空间布局,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历史文化保护要求,以及重要的河湖岸线、防洪、邻避设施、地质灾害安全控制线等强制性内容,在数据库中形成单独图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

(六)明确重点任务,做好规划安排

对国土空间的分期实施做出统筹安排,提出分期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对近期实施的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重点水域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矿山生态修复、土壤改善和地质灾害隐患点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开垦工程、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等农用地整治工程项目;乡村振兴产业、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人居环境整治、以及城中村、城边村等低效利用土地更新工程要制定实施规划,做出行动计划,统筹安排。

(七)完善规划数据,构建监督系统

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依托县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进一步明确数据库建设方案。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并符合乡镇级规划数据库建设标准和数据汇交要求,作为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基础和依据,维护国土空间规划传导性、约束性、权威性。

四、工作实施

立足我县全域空间总体格局,按照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高效性等原则,全县23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单独编制,临泉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区规划中合并编制,其余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单独编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

在县国土空间规划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简称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规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审定规划成果、解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事项等。

(二)做好技术保障

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具体编制工作,鼓励具有相应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资质单位联合编制。

因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建设涉及到开发、运营、维护等多个环节,出于降低成本和开发周期,以及提高后期维护效率等多方面的考虑,为进行统一有效管理,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建设。

(三)做好经费保障

高度重视编制经费落实,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经费应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按编制进度及时拨付。


政策解读链接:【图解】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临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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