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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23〕6号 | 发布日期:2023-06-01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印发《临县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县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临县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确保防洪安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根据预测,今年汛期降雨较往年普遍偏多1至2成,山陕区间降雨偏多2至5成,存在发生区域性暴雨洪水的可能性,防洪保安压力巨大。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做好全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防御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立足防大汛、抗大旱,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和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目标,深刻汲取“安业沟8· 22”暴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补齐工作短板,不断提升防范应对能力,主动防范化解风险,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工作,筑牢防御水旱灾害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御重点领域
(一)高度重视水库安全
县水利局负责对全县5座水库的防汛行政、巡查、技术“三个责任人”的落实和公示,编制完善《水库防汛预案》、《水库汛期运用计划》、《水库调度规程》等各类规程预案,完成已开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充实完善水库度汛物资,汛期所有水库禁止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病险水库一律空库运行,加强水库日常管护。
(二)切实抓好淤地坝安全管理
根据《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县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24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落实淤地坝防汛“三个责任人”,编制完善淤地坝防汛预案,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应急避险演练、日常管理维护。县水利局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协助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查淤地坝防汛预案,监督检查淤地坝日常运行管理。
(三)全力做好河流洪水防御
根据《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县河道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2〕44号),县水利局负责对流域面积100km²以上的月镜河、青凉寺河、曲峪河、八堡河、兔坂河、榆林沟、城庄沟、安业沟、湍水头沟9条河流实施管理,其他流域面积不足100km²的河流、沟道和边山峪口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清理整治河道“四乱”。
(四)大力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山洪灾害防御在县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群众合力”工作机制。乡镇人民政府是山洪灾害防御的责任主体,按照山洪灾害防御机制,全面做好本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五)其他重点领域
城区山洪灾害防御由县住建局牵头落实,工矿企业山洪灾害防御由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属乡镇督促企业落实。
三、防御任务和措施
(一)扎实做好汛前准备
1.安排部署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县防汛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召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会议,重点对水库、淤地坝度汛安全、中小河流洪水防御、山洪灾害防御等重点环节进行安排部署。
2.加快推进水毁修复进度。完成2022年河道堤防及灌溉设施水毁修复,各相关单位要紧盯目标任务和修复进度,进一步细化时间表,倒排工期、压实责任,确保汛前高标准完成全部水毁修复任务。
3.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县水利局组织对各水库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对大坝、溢洪道、闸门启闭设施进行汛前的检修养护及试运行,对上级部门历次检查反馈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主汛前完成刘王沟水库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安全。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汛前对辖区内的所有淤地坝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淤地坝防汛责任人落实情况,坝面、卧管、溢洪道是否存在问题隐患等。蓄水的淤地坝必须排空库内蓄水,保证空库度汛,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淤地坝要落实具体处置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深入排查整治跨沟道路桥涵阻塞雍水、沟道泥石淤积等风险,落实专人强降雨期间巡查盯守。
4.积极开展清河行动。县、乡两级河长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河道、违法养殖、非法采砂、乱设穿堤管涵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汛前完成阻水严重的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严格落实堤防包保责任制,切实加强河道堤防管理,建立健全巡堤查险机制,针对险工险段、薄弱环节、重点部位、穿堤建筑物加大巡查防守力度,重点布控,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5.复核更新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辖区内山洪灾害危险区情况进行复核,制定危险区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需更新的及时上报县防指和县水利局备案。
6.完善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乡镇完善山洪灾害防御“九个一”群测群防体系,即每个山洪灾害防治村至少有一个简易雨量监测站、一个明确的预警员、一套简易的报警设备、一个村级山洪灾害应急避险预案、确定一处避灾安置点、制作一套宣传告示栏、每户发放一张明白卡、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每年举行一次演练。非山洪灾害防治村参照山洪灾害防治村落实。
7.做好监测预警设施维护管护。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和雨量站点由县水利局维修维护,确保汛期监测设施到报率不低于95%。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村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严禁私自改动、拆卸监测设施。乡、村两级强化对乡、村简易雨量站、预警广播、锣、鼓、号手摇报警器等设备的管理,发生遗失、人为破坏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乡村两级自行补齐。要组织做好预警员更换后预警设备的移交工作,督促预警员按时填写雨量记录本,并将预警员履职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及补助发放的重要依据。
8.及时修订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县级预案由县直相关部门修订,汛前各乡镇组织修订完善乡、村两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修订完成以后,村级预案要报乡级人民政府审批,乡级预案要报县级防指备案,预案要有可操作性,特别要明确转移撤避路线,危险区,避险安全区。各乡镇要参照标识图样(附件3),合理规划位置,完成撤避标识上墙。同时,要入户宣讲路线区划位置,确保群众熟悉撤避路线。
9.开展方案预案演练。县防指按照应急响应规程至少开展一次桌面推演,组织开展一次县级防汛演练。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山洪灾害防治村开展一次全覆盖撤避演练,检验预案科学性、合理性,提升临灾避险和应对能力,并向县防办和县水利局报送演练资料。
10.落实好防汛责任人和防御机制。汛前,各水库要落实水库防汛有关责任人,并在媒体公示。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大中型淤地坝行政、巡查、技术“三个责任人”,并报县防指和水利局备案。各乡镇核定落实乡村两级山洪灾害危险区行政责任人、预警责任人、转移责任人。要细化防御机制,严格落实五级联动机制,即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内网格化分组分片管理,村委班子成员、片区小组长、党员干部层层包户,确保防御责任“无缝隙”“全覆盖”。
11.开展水旱灾害防御业务培训。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县防指成员单位和乡镇业务负责人开展培训,县水利局对水库、淤地坝“三个责任人”开展培训,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山洪灾害防御三个责任人开展培训。通过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12.开展防御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微信等媒体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宣传,提升群众防灾、救灾、减灾意识,形成良好工作氛围。乡镇要走村入户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提升群众自我防范和规避洪水的意识和能力,确保群众熟悉危险区、安全区及撤避路线。
(二)严格落实汛期洪水防范应对措施
1.开展水清雨情风险监测预警。水利、气象、应急等部门要发挥协作配合机制,根据气象预报情况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提示,及时会商研判,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实际河流洪水水位情况,参考雨量站点临界雨量值对河道河段开展洪水预警。根据预警情况,结合防汛应急预案,按照划定的撤避路线及时组织撤避,确保安全。同时要落实好“叫应”和“反馈”机制。
2.做好水工程调度。水利部门要完善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要结合雨情水情分析,依法依规,科学实施防洪调度,适时拦蓄尾洪、蓄水保水,既要保证水库安全运行,也要保障抗旱用水需求。
3.做好水库安全度汛监管。汛期,严禁水库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病险水库原则上一律空库度汛,用作城镇供水水源的水库要严格落实“一库一策”度汛保安措施。根据降雨过程预报,按调度方案和上级指令及时做好预泄,以增加水库调蓄保安能力。
4.做好淤地坝安全监管。汛期,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压实淤地坝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一坝一预案”和“一坝一人”制度。排空淤地坝蓄水,确保空库度汛。降雨期间要加大巡查频次,确保安全度汛。
5.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监管。项目建设单位督促在建工程落实防汛责任人、在建工程防洪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开展防洪安全教育,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工程现场备足防汛设备和物资。汛期遇有强降雨过程加密巡查频次,及早排险除患,特别是对隧洞进出口、高边坡、深基坑、施工人员生活区等重点部位,要坚决落实防汛保安措施,遇有暴雨洪水过程,果断采取停工措施,并引导施工作业人员转移撤避,保证人员安全。
6.严格组织防汛值班。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雨情、水情、险情、灾情传递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及时高效。值班人员要熟悉防御业务,掌握工作流程,接到汛情、险情等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带班领导强降雨期间要在岗在位,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7.强化信息报送。汛期,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特别是出现水库水闸、河道堤防险情、山洪灾害等紧急情况时,要按规定时限及时向县防指和相关部门报送,并做好情况跟踪续报,确保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应对处置,牢牢掌握水旱灾害防御的主动权,决不容许出现瞒报、迟报、不报等情况。
四、严格工作纪律
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不允许有丝毫麻痹大意。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和玉坪乡李家坡底村“8·22”暴雨灾害教训,立足职责,细化举措,狠抓落实,以最强决心、最严作风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要牢固树立水旱灾害防御“一盘棋”思想,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各项调度指令。要强化纪律约束,对擅离职守、违抗指令、失职渎职,或因应对不及时、措施不到位、组织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提请纪检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名单
政策解读链接:【图解】临县水利局关于印发《临县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临县水利局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442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