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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24〕17号 发布日期2024-07-05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与目标任务的通知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与

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单位:

2019年,结合全县脱贫攻坚贫困户增收需求,我县创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经县政府同意,由各乡镇政府牵头,全县成立了23个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合作社运行五年来,在推进农村公路常态化日常养护,特别是应对极端雨(冰)雪天气、及时发现并清理淤泥、塌方、落石等突发道路灾害、保障全县道路安全畅通发挥了积极的不可替代作用,全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受到省、市的充分认可和肯定。但受思想认识、运行费用、督导管理、履职作为等诸多影响,目前,合作社运行参差不齐,部分乡镇辖区农村道路日常养护管理极不到位。为了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践行“乡村振兴、交通先行”的理念,全面提升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整体路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64号),结合全县人居环境整治,现将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和目标任务进一步予以明确。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县要求,聚焦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人居环境大整治和路域环境大提升,以夯实政府主体责任为基础,以强化资金保障为重点,以推进管养分离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着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和“三地三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总体目标:路况良好、路容整洁、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服务优质。

(二)农村公路养护按作业性质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日常养护包括:日常巡查、日常保养和小修工程。养护工程包括: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工程。

(三)经费投入标准: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64号精神,经费投入原则不低于:县道(含临离高速王家会连接线),日常养护费每年10000元/公里,养护工程每年7000元/公里;乡道日常养护费每年6000元/公里,养护工程每年3500元/公里;村道日常养护费每年4000元/公里,养护工程每年1000元/公里。

三、管理职责

(一)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督导和监督检查,组织相关部门与乡镇政府做好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

(二)县交通运输局:承担全县农村公路县道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行业(业务)指导、政策引导、巡查、检查;代表领导组发布工作安排、应急提醒,组织开展检查、督促、通报、督办;负责制定年度养护计划,开展路况自动化检测评定,主要负责县道的大、中修养护工程、大型应急抢险抢通、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修复及农村公路特殊安全隐患处置等工作;加大对农村公路的执法力度,打击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有效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对乡镇提出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进行行业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本辖区农村公路乡道、村道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本乡(镇)辖区内农村公路县道、乡村道路及其所属的桥梁、隧道、涵洞的巡查检查和日常养护(包括小修保养)、应急抢险抢通及乡村道路的水毁恢复、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修复等养护工程。

1.建立健全乡村公路“路长制”。明确乡(镇)长为乡级路长,村支部书记为村级路长。根据各自辖区内道路分布,在乡、村道上逐条设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公示牌,进一步夯实村民委员会管养责任。

2.成立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统筹组织本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协调落实管养资金,编制年度管理养护计划,统计、上报管养工作情况,落实领导组及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3.明确管养模式,强化日常管理。要结合本乡(镇)实际,参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64号),研究明确由乡镇统筹管养、合作社或专业队伍包干管养、各行政村自主管养等行之有效、切合实际的农村公路管养模式,制定细化具体管理办法,明确管养队伍及目标任务,制作并公开管养路线名称及里程、管养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加强辖区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的桥梁、隧道、涵洞的日常巡查和管养,每月至少对所管养的县、乡、村道路进行两次全面巡查排查,对发现的公路病害及安全隐患应立即修复、处置到位,坚决杜绝因小隐患、微病害不及时修复处置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大的经济损失,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督导检查,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四)县林业局:统筹协调林业绿化项目,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的通道绿化工程建设。

(五)县财政局:要加大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投入、管理。

(六)县审计局:负责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有效的审计监督,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审计。

(七)县公安局:要加大对涉路案件的办理力度,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驾护航。

(八)县交警大队:充分发挥基层中队和劝导员的作用,加大对辖区农村公路的巡查、反馈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要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不落地”机制推广及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打击各种乱堆乱放、占道经营、倾倒垃圾、随意损毁道路行为,同时采取制定村规民约、印发宣传资料、书写固定标语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的农村公路管养氛围。

(二)保障管养资金。各乡(镇)要专题研究,将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纳入光伏收益统筹范围予以解决;同时,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统筹安排转移支付及以工代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其它相关项目配套项目资金,缓解管养资金不足问题;对工程费用较大的特殊水毁修复、安全隐患处置等,向县财政争取专项资金解决。

(三)完善对接机制。根据管养职责权限,在巡查排查过程中,涉及乡、村道所有公路养护问题及辖区县道小修养护工程的,由各乡(镇)自行研究解决。涉及县道需中、大修养护工程的,报县交通运输局处理。县道路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交警中队发现的道路隐患问题,参照此原则反馈。

(四)加强督促考核。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按照公路日常管养、病害修复、安全管理、路况自动化检测技术评定结果等进行考核,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临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临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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