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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24〕25号 | 发布日期:2024-08-14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印发《临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临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的灾害。
临县山洪灾害点多面广,受气候变化影响,近年来极端暴雨洪水事件时有发生,山洪灾害防御形势愈发复杂严峻。为做好临县境内山洪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临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6)《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7)《临县 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报告》;
(8)《临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9)《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SL666-2014);
(10)其他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编制原则
1.坚持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坚决守住山洪灾害防御安全底线。
2.坚持安全第一。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形成“镇自为战、村组自救、责任到人、预警到户、提前转移”的山洪灾害防御机制。
3.坚持协调联动。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强化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指导和基层组织作用,形成防御工作合力。
4.坚持以防为主。根据临县实际情况,坚持日常防治和应急处置相结合、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加强山洪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强化监测预警,完善工作体系,夯实防御基础,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临县境内山洪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5预案内容
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内容包括:县域自然和经济社会基本情况、组织体系、历史山洪灾害损失情况,监测预警响应行动,预警程序和方式,规定转移安置要求,拟定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1.6预案编制及审批修订
本次预案修订由临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组织修订,由临县水利局组织审查,并报同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县政府批复后实施。各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均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并及时公布,报县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形成预案体系。
根据《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SL666-2014)要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应根据区域内山洪灾害灾情、防灾设施、社会经济和防汛指导机构及责任人等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宜不少于3年修订一次,并按原报批程序报批。
2基本情况
临县位于晋陕黄河峡谷中部,吕梁山西侧,东屏吕梁山连接方山,西临黄河与陕西佳县、吴堡县隔河相望,北靠兴县,南接离石、柳林,南北长85公里,东西宽80公里,总面积2979平方公里,辖13镇10乡472个行政村32个社区,人口65万人。
2.1自然情况
2.1.1河流分布情况
黄河自北向南从临县县境西部边界通过,境内河道总长度93km,因此临县境内河流均属黄河水系。
临县水系的发育有两个特点,一是以湫水河为主河道水系呈羽毛状,向北北西,北东东向放射;二是以紫金山为中心向东、南、西呈扇状发育。县境注入黄河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级支流有湫水河、月镜河、青凉寺河、曲峪河、兔坂河、八堡河、陆家沟、开阳沟等8条支流,其中流域面积最大的是湫水河。
2.1.2区域内的气象特性地形地貌、地质构造
临县地处中纬度地区,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干燥少雪,春季干旱多风少雨,夏季炎热雨量集中,秋季较为温凉湿润。随着东北高而西南低、海拔相对高差1267m的地势特征,形成东北寒凉、西南热暖的明显气候差异。总的情况是:气候温和,热量丰富,光照充足,降雨较少,且时空分配极不平衡。
临县年平均降水量为531.3mm,从东北向西北、西南递减,东北部白文地区年降水量为558.1mm,西部兔坂地区年降水量为417.6mm,西南部丛罗峪地区年降水量为454.4mm,分别级差为140.5mm、103.7mm。在全年降水中,季节差异很大,春季占14.4%,夏季占58.2%,秋季占24.7%,冬季占2.7%。而7、8、9三个月总降水量323.9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62.5%,为雨量集中期。地域分布上从东北向西北、西南递减。
临县多年平均蒸发量为2149.8mm,是降水量的4.5倍,年内蒸发量的极大值出现在5、6、7三个月,月均367.5mm,为同期降水量的6.5倍。
临县年平均气温8.8℃,年平均气温介于6.5℃一11.3℃之间。东北部年平均气温6.5℃,西南部年平均气温11.3℃,南北相差4.8℃,呈自西南向东北递减趋势。全县无霜期平均为160天左右,由东北向西南延长,相差30天左右。
临县是吕梁山地向黄河峡谷的延续,地表支离破碎,沟壑纵横,属典型的黄土丘陵沟壑区,全县共有大小山头9400余个,沟道3.3万余条,地貌比例大致是“五山四沟一分平”。境内地势北高南低、东高西低由东北向西南倾斜,北部大度山海拔最高为1822.7m,南部碛口镇湫水河入黄河口最低,海拔673.6m。东部汉高山、白家圪台山属黑茶山余脉,海拔高度在1740m以上,最高处柏榆庙海拔1923m。西部黄河沿岸较低,海拔高约700~800m。按照地貌成因形态类型,临县境内地貌形态可划分为剥蚀构造地形、侵蚀堆积地形与堆积地形三种类型。
2.2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2.2.1山洪灾害的成因
临县地处山西省暴雨西区,受气候、地形条件影响,区域暴雨多形成局部地形雨,表现特点是时间短、强度大,极易诱发山洪灾害。从临县的地形地质因素分析,地势山高坡陡,地表支离破碎、沟壑纵横,暴雨降落后,迅速汇聚成强大的地表径流顺沟而出,可能形成较大的山洪,对沟谷两岸居民带来巨大的威胁。
另外,人类经济活动也是山洪灾害的重要原因。一些矿山开发、道路建设等活动对地表环境产生了剧烈扰动,导致或加剧了山洪灾害;山丘区房屋选址在河滩地、岸边及水库坝下等地段,当遇到山洪暴发时,容易遭受损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些城镇侵占河道搞开发建设,萎缩了河道的行洪能力,进一步加剧了山洪灾害的发生;为了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全县上世纪末开始陆续修建了多座大小不一的淤地坝,修建淤地坝在一定程度上对防御山洪灾害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发生较大洪水时存在溃坝风险,也是诱发山洪灾害的重大隐患。诸如此类的人类活动也是临县山洪灾害产生的重要原因。
2.2.2山洪灾害特点
基于临县的地理气象等条件,县境内山洪灾害具有如下特点:
1.突发性强,预报、预测、预防难度大。
由于暴雨强度大,加上特定的地质、地貌等下垫面条件,区域内山洪来势凶猛。山丘区坡陡谷深、高程起伏大,河流比降大,产流快,汇流迅速,洪水涨势猛,极易产生山洪灾害。从降雨到山洪形成时间较短,较难预防。
2.洪水来势猛、成灾快,破坏性强、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由于山洪流程短、流速快、冲击力强、破坏性大,对工矿企业、道路及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害严重。
3.山洪灾害发生的季节性强、频率高、具有周期性特点。
山洪发生的时间按年际周期情况看,一般年内多发生在夏季,发生在每年的7月中旬至8月中旬,特殊年份也有发生非汛期。
4.灾害区域性特征明显、易发性强。
区域内工、农等各行业主要分布于河道干流、较为平坦的谷地。由于长期以来人们防洪意识淡薄,在山洪沟口修建住宅或采砂取土等,逐渐在这些区域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居住区和生产基地。因此,每当洪水袭来,都给基础设施、社会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表现在地域分布上也就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有很强的区域性。
5.山洪灾害分布范围广泛、次数多。
临县的季风气候决定了降雨在年内分配很不均匀,而且地域面积大,地形复杂、人员居住分散,山洪灾害分布的范围较广、次数较多。
2.4山洪灾害防御现状及存在问题
2.4.1防灾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非工程措施现状
1.非工程措施设施现状
临县境内目前设有2处水文站,由黄委会设立。水文部门设立67处(其中基本站10处,山洪站点35处,中小河流站22处)。气象部门设立29处。(详情见附件)
2.非工程措施管理现状
临县作为山洪灾害防治重点县,在管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一是落实防汛责任制,目前临县已落实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引领,县、乡、村、组、户五级责任人联动为配套的山洪灾害防御体系。并明确了各行政区域、各水库、淤地坝等重点领域“行政、巡查、技术”三类责任人。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巡查防汛安全隐患,并多层级储备抢险队伍,确保灾害发生时,能第一时间投入抗洪救灾工作。
二是坚持依法防灾、科学减灾,为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加强法制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如:《防洪法》、《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每年都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以求提高群众的认识,减少人为破坏的发生,确保山洪灾害的防治效益。
二、非工程措施存在的问题
1.临县国土面积较大,境内雨量水位等监测站点密度不足。自动化水平较低,乡村两级干部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2.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不强,麻痹侥幸心大,在河道两边、山洪沟道一带修建住房,或者开挖坡脚建房,进一步加剧了山洪灾害的损失和发生频率。
2.4.2防灾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工程措施现状
1.水库
临县全县现建有水库5座,分别为阳坡水库、太平、曹家岭、刘王沟和薛家圪台水库,均建在湫水河流域。其中阳坡水库为中型水库,其它4座均为小型水库。见表2-1。
表2-1 临县水库工程统计表
水库名称 | 所在河流 | 建设年月 | 流域面积 | 总库容 | 坝型 | 防洪标准(年) | |
设计 | 校核 | ||||||
阳 坡 | 湫 水 河 | 1958.7 | 251 | 1794 | 均质土坝 | 100 | 1000 |
曹 家 岭 | 城 庄 沟 | 1980 | 64 | 620 | 均质土坝 | 30 | 300 |
太 平 | 太 平 沟 | 1975.7 | 40 | 536 | 均质土坝 | 50 | 50 |
刘 王 沟 | 刘 王 沟 | 1974.9 | 7.6 | 108 | 均质土坝 | 50 | 100 |
薛家圪台 | 薛家圪台沟 | 1975.5 | 11.6 | 120 | 均质土坝 | 20 | 50 |
2.堤防工程
临县共有堤防工程总数252处,堤防长度172.0708km,其中临县四级堤防有83处,总长度96.0945km,五级堤防有169处,总长度75.9763km。广泛分布于湫水河等县内河道上,保护着河道沿岸城乡居民,起着重大的防洪效益。
3.淤地坝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县境内开展了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修建规模不等的淤地坝多座,其中水利部在册骨干淤地坝76座、中型淤地坝64座。淤地坝建设对于设计标准内的洪水防御起到较大作用,近年来,相关单位陆续落实了管护人员,落实了责任体系,对一部分淤地坝进行了除险加固,编制了相关预案,总体管理水平在逐年提升,但仍需要加大投资力度对淤地坝进行岁修养护及除险加固。
二、工程措施存在的问题
水库和骨干淤地坝以及河道堤防工程的建设,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同时部分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增加了植被、加大了土壤雨水截留量等,有效的减少水土流失,对防御山洪灾害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提高山洪易发区的抗灾能力。但由于基础条件差,山洪灾害防治工程措施仍然滞后,与防洪需求仍然不相适应,形势严峻。
多年来,人们仅关注干流、中小河流、主要支流及主要河道的防洪工程建设,而忽视了众多山洪沟道的治理。临县地广人多,居民点分散,多位于沟谷两岸,除湫水河干流外,小沟道缺乏有效的工程手段,多处于无设防状态。急需继续加大河道堤防的投资建设力度。
3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在河谷口、沟口、河滩两岸、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
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不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划分的原则一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历史最高洪水位为基准,适当提高洪水位。二是区域细化原则,同意流域内按村、企业、人员集聚地分片确定危险区和安全区,增强可操作性。
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划分危险区、安全区。
3.2划分结果
依据2024年临县山洪调查评价成果,危险区划定维持107个山洪灾害危险村。
同时,建议县乡村三级建立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的维护与更新机制,实行危险区清单动态管理和更新。
4组织指挥体系
4.1组织指挥机构及人员职责
根据山洪防御预案编制大纲的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结合临县防汛体系实际,临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在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开展。
指挥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武警中队中队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能源局、县气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地电临县分公司、移动临县分公司、联通临县分公司、电信临县分公司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按照编制大纲要求,指挥部下设信息监测组、调度指挥组、人员转移组、后勤保障组、应急抢险队5个工作组。具体组成如下:
4.1.1信息监测组
组 长:县气象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移动临县分公司、联通临县分公司、电信临县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村网格员(预警员)
职责:组织灾害发生地气象监测,提供水情信息和精细化天气预报,村网格员(预警员)及时获取监测、预警信息,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号。
4.1.2调度指挥组
组 长:县水利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部门、人员和物资的调配,水利工程的应急调度。
4.1.3人员转移组
组 长:事发地乡(镇)政府乡(镇)长
成员单位: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根据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组织危险区所有人员,按照预定路线转移至安全地点。
4.1.4后勤保障组
组 长:事发地乡(镇)乡镇长
成员单位:地电临县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救援现场所需电力、照明、装备、油料等物资保障,后勤服务保障,队伍和装备场地保障。
4.1.5应急抢险队
队 长: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人武部、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武警中队、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在紧急情况下,有序开展各类抢险救援。
4.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分工
县政府办:负责各有关单位联络工作、综合协调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
县委宣传部: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部署,做好宣传动员及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协助乡镇转移灾区群众。
县应急管理局:做好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重要水工程的管理、运行维护和应急调度及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负责水雨情监测预警、防汛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组织实施应急救灾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粮食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企业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落实县政府下达的粮食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的动用指令,按照程序组织灾区群众生活用粮和应急救灾物资的调出;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发展改革委水旱灾害应急资金。
县教体局:负责监督、检查教育系统的防洪安全,及时对学校发出汛情预警信息,对在校师生进行防洪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危险校舍的排查和修缮加固工作。
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转移灾区群众。
县工信和科技局:负责防汛抗洪紧急状态下所需物资短缺时组织协调企业生产。负责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无线电通信提供应急频率支持,及时查处影响抢险灾正常通信的信号干扰。协调各通信公司保障救援应急通信。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灾物资以及破坏防洪抗旱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水事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区安全撤离或转移;维护交通秩序,保障运送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的道路畅通;协调县域内高速交警部门,确保紧急防汛期抢险救灾车辆的应急通行。
县财政局:负责抗洪抢险救灾经费的筹措、调拨与监督。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及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治理、监测预警等工作,及时提供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为全县地址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县住建局:负责城区防汛保安、城区市政设施防汛保安工作,指导农村危房和城镇房屋的排查除险及在建工作的防汛安全。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县乡公路及附属设施的防洪安全,负责县、乡路段抢险救灾交通设施保障、负责抢险应急交通运输工具、机械的组织调度和管理工作等。
县公路段:保障县域内国、省道及附属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国、省道排水设施完好等。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防汛和农业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
县卫健局:责组织开展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研判评估等公共医疗卫生救援、保障等工作;灾害发生后;组织调派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援及防病治病等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的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汛情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及时对重要天气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提供气象信息。
县文旅局:负责景区、文化场所洪水防御工作。根据汛情和县防指指令,指导旅游景区做好景区开放与关闭工作;发生险情时,组织、指导、监督旅游景区人员撤离和疏散。
县能源局:协调、指导和督促县域内电力企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做好汛期山洪灾害防御安全工作;协调、指导能源行业(煤矿除外)企业由洪水引发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协调防汛用电指标的调配供应。
地电临县分公司:负责保障抢险救灾电力和电力设施抢险维护工作。
电信临县分公司、移动临县分公司、联通临县分公司: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期间的通讯保障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全面做好本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5监测预警
5.1预警
预警分类
根据临县山洪灾害预警实际,预警分为上级部门预警、人工监测预警和设备站点监测预警三类。
上级预警为县、乡、村三级接收到上级指挥部门的预警信息,在接收到信息后要及时研判行动并向相关预警区域作出信息发布或处置要求。
人工监测预警为各村网格员(预警员)、各工矿企业、各单位各部门责任人员根据观测所在区域实时降雨量和河沟道洪水量作出的紧急预警,在紧急向辖区人员发布撤避指令的同时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设备站点监测预警分两种情况,一是指辖区内的各类自动雨量站、水位站触发自动报警后,自动站点管理机构应及时在各自平台发布并抄报县防办。二是指网格员(预警员)根据观测辖区内设置的简易雨量、水位站点实时数值,在数值达到准备转移或立即转移的指标时,及时向群众发布相关指令并上报上级指挥部门。
预警级别一般分为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两级。
本预案附件自动监测站点为截止预案编制时临县范围内的水文站、气象站。
107个山洪灾害危险村均建有简易雨量站点,属地乡村在汛期应及时主动观测雨量数据,及时作出研判处置。107个山洪灾害重点防治村1h降雨量预警指标见附件5。
水位预警指标分为水库水位预警指标、河道水位预警指标。
水库水位预警指标:当水库溢洪,库区上游持续降雨,水位继续上涨时,水库管理机构上报指挥部门并由指挥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电话等手段向外部发布汛情公告或紧急通知,准备转移可能被淹没范围内的人员和财产。当水库水位达到设计洪水位,库区上游仍有强降雨,或出现重大险情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可能被淹没范围内的人员,发布紧急通知,组织下游群众立即转移。
河道水位预警指标:河道水位预警指标确定的原则为根据临县划定危险区内重要城镇、工矿企事业单位的分布情况,将下游有重要城镇、工矿企事业单位且人口相对密集的控制断面作为水位预报节点,以该节点居民建筑物等最低点高程结合历史成灾水位作为初始水位预警指标基准值。当该节点水位达到低于基准值0.5m时,相应上游水位预警站水位为准备转移指标;当节点水位达到基准值时,相应上游水位预警站水位为立即转移指标。由于大部分山洪灾害危险区小流域内缺乏实测历史水位资料,山区河流水位监测站与下游危险区之间水位相关关系不明,水位预警指标具体数值目前难以确定。系统建设后,实时预警指令需依据河道水位预警指标确定的基本原则,根据雨、水、灾情资料的积累、河道断面变化情况、水位预警站与危险区距离、水位预警站具体位置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不断修订,以适应特定区域预警需求。
5.2实时监测
5.2.1监测内容
我县山洪灾害的内容主要类型是暴雨洪水灾害,因此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严密监测辖区内降雨量、河流水位高程和来洪流量及有人居住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动态。
5.2.2监测要求
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监测人员按照预案,根据监测内容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必须做到监测数据准确,上报及时,在强降雨阶段要加密监测频次,监测到的数据要迅速报告指挥部门进行研判会商并及时下达预警指令。
5.2.3监测系统的设立
目前水文部门共建设自动监测站67处,气象部门建设区域自动站29处。雨量站对于107个山洪危险村全覆盖,简易水位站共4处。
5.3通信
1.选取适宜的通信方式:根据临县山洪灾害的特点,可用于预警信息传输的通信方式为电视、网络、电话、传真、移动通信、短信、报警器、锣鼓号等,为了预警信息传递全面、广泛、及时,建议采用以上多种组合方式。
(1)固定时间发布的预警信息,接收对象主要是公众,充分考虑通信覆盖面,综合选择多种方式同时发布,选择电视、广播、短信、等与群众生活联系紧密的通信平台。
(2)不定时的山洪灾害警报信息,时效性要求比较强,通过电话、移动电话等直通方式进行通信。对于特别紧急的情况,警报传输通信必须各种方式并用。当公共通信(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遭山洪破坏而失效时,采用锣鼓号或无线电或卫星电话等方式进行应急通讯。
(3)对于没有公共通信条件,人口居住比较分散的偏僻山村,可以通过锣鼓、手摇报警器、人力等根据已设定的预警信号发布预警信息。
5.4预警发布及响应
5.4.1预警发布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针对性发布准备转移或立即转移信号;
(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乡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及淤地坝可预见会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按照水库或淤地坝防汛预案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5.4.2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公布预警。
(1)在一般情况下,可参照县→乡(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见图5-2)
(2)如遇紧急情况(山洪滑坡、河道漫水、水库淤地坝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见图5-3)。
各乡(镇)、村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和报警信号,对预警信号覆盖不到的区域农户,采取人工传递的方式,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紧急程度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以及所对应的预警方式进行预警。
图5-1一般情况下预警程序示意图
图5-2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5.5叫应机制
当山洪灾害预警等重要信息发布、传递到相应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时,信息接收人在收到信息后需要给予发送人确认反馈。
若未收到反馈,信息发送人要通过各种渠道反复呼叫以确保信息送达。
各级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叫应机制,确保信息传达畅通有回应。
6转移安置
6.1转移安置
达到准备转移预警指标时(详见附件5),各乡(镇)防汛指挥机构须迅速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做好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的转移准备工作;达到立即转移预警指标时(详见附件5),各乡(镇)防汛指挥机构迅速行动,立即转移居住在沿河两岸低洼地段或滑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的人员。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抢险队伍要迅速奔赴现场,按照“就近、快速、安全”的原则,立即将人员安置到安全地带,各乡(镇)将受山洪灾害情况掌握到户、预警信息发布到户、责任落实到户。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当交通、通讯中断时,网格员(预警员)要入户帮助转移。
各乡(镇)防汛指挥机构汛前检查辖区内薄弱环节,落实防御措施,切合实际完善修订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乡村应汛前发放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6.2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县、乡(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网格化管理,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不落一人。
各乡(镇)山洪防御指挥机构、村级行政责任人、预警员(网格员)汛期必须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健全雨情、水情、汛情、值班记录,带班领导必须到岗,值班人员认真做好防汛上传下达的各项指令。遇到险情,带班领导迅速决策,果断指挥,奔赴灾情第一线,采取有力措施,将灾情降低到最低程度。
7抢险救灾
7.1抢险救灾准备
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做好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工作。
(1)人员组织:各乡(镇)防汛组织机构负责组织辖区内抗洪抢险队伍,负责辖区内抗洪抢险工作,必要时报县级防指请求增援。
(2)资金准备:县、乡(镇)财政安排专门资金,用于山洪灾害防御物资准备及灾民的生活安置。
(3)物资准备:县、乡(镇)均设物资储备库,常储备有柴油、编织袋、锄头、铁铲、帐篷、衣被、照明器具等抢除救灾、联系好代储单位及负责人。县储备的抢险灾物资由县指挥部调拨,乡(镇)储备的抢险灾物资由各乡(镇)防汛指挥机构统一调拨。
(4)车辆调配:发生山洪灾害时,乡(镇)政府及乡(镇)直属单位的车辆全部由指挥部调用,便于救护和接送受灾群众,情况紧急时可强征用和调配其它车辆。
7.2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本级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2.对可能造成新的次生灾害要安排专人监测。
3.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要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的地方住,要保证因灾伤灾民得到及时治疗,同时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确保交通、电力、网络、安全饮水快速恢复,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秩序稳定。
8保障措施
8.1汛前检查
汛前,县、乡(镇)对所辖区域进行排查,发现问题清单化管理,及时处理,难以处理的及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巡视检查,坚决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县、乡、村三级要及时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特别是对易发山洪灾害地区的人民群众利用广播、电视、公告等手段普及山洪灾害御防的基本知识,提升群众知晓度,增强防灾意识。
乡村两级要组织危险区域内人员开展实战演练,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8.3落实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
汛前,乡(镇)指挥部组织召开山洪灾害防御相关工作动员大会,传达落实有关防御精神,部署具体山洪防御工作。
8.3.1县、乡、村、组、户五级包联体系
汛前,明确一名县领导负责所联系乡(镇)的山洪防御工作;当出现险情时,包乡(镇)领导赶赴现场指挥。
汛前,每个村(居)落实一名镇乡(镇)干部具体联系该村(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每个村(社区)班子干部都要按片组包联,负责该片组的山洪避险工作;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包户,老、幼、病、残等特殊群体,每人每户都落实专人具体负责转移工作。
8.3.2山洪灾害防御“10个1”要求
山洪灾害防治村按照“10个1”标准落实到位。“10个1”即“编制1个村级预案、明确1名预警员、安装1个简易雨量报警器、配置1套预警设备、制作1个宣传栏、每年组织1次培训、每年开展1次演练、确定1处避灾安置点、每户发放1张明白卡、每个沟道安排1个巡河员”。
汛前,明确转移避险五个关键环节,即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到哪、转后如何管理,遇有情况,确保群众安全有序转移。村(社区)应按照实际需求设有永久、半永久、临时性避雨栅(场所)和移动帐篷;各村要充分利用现有山洪、应急或村委自筹建设的无线预警广播宣传、播报预警信息、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及紧急避险信号。
8.4纪律保障
8.4.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确保防治责任、防御预案、物资储备、抢险队伍、抢险措施“五落实”。
8.4.2汛期各乡(镇)、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一般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报请县委、县政府备案。
8.4.3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随时接受指挥调度。
8.4.4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各级领导必须靠前指挥,科学、果断决策,积极组织抗洪抢险。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必须坚守岗位,服从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