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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24〕27号 | 发布日期:2024-08-19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印发《临县城区东山森林康养工程项目临时占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 |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县城区东山森林康养工程项目
临时占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
临泉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临县城区东山森林康养工程项目临时占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城区东山森林康养工程项目临时占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
为了做好临县城区东山森林康养工程项目临时占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占地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临县党校新校区等公益实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意见》等文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偿范畴为临县城区东山森林康养工程项目设计、堪界确定的红线范围内的占地及地上附着物。
二、补偿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补偿相关工作由临泉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四、在规定期限内拒不配合落实相关事宜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本办法未尽事宜,可另行制定补充办法执行。
附件:1.临时占地补偿标准
政策解读链接:临县临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县城区东山森林康养工程项目临时占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临县临泉镇人民政府 0358-44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