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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24〕19号 发布日期2024-07-17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临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临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我县是山西省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县(市)之一。自然作用和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种类多、灾情重、危害大,且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强,防范难度极大,特别是因矿业开发、切坡修路、削坡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所诱发的地面裂缝、地面塌陷、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较为严重。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西省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晋地灾防发〔2024〕3号)精神,做好我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23年,我县经历了多轮强降水天气,地质灾害防范形势严峻。各级各部门始终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形势严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动谋划、真抓实干,有效应对,全年未发生因地质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

二、2024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我县境内沟壑纵横,梁峁连绵,为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形落差大,自然地质条件脆弱,截至目前,已入库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55处,威胁2467户16692人,威胁房屋5680间(孔)。按险情等级划分:特大型3处、大型6处、中型35处、小型211处;按灾种划分:崩塌165处,滑坡66处,地面塌陷20处,地裂缝4处。去年至今年专项排查新增了1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核查后入库,明确了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等,纳入群测群防系统管理。今年2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新安装156台普适性监测设备,截至目前全县140个隐患点安装普适性监测仪器,共988台。

全县面积2979平方公里全部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其中高易发区占县域面积的45.6%,中易发区占县域面积的43.01%,低易发区占县域面积的11.39%。地质灾害隐患多、分布广、威胁重的基本形势短时期内难以扭转。

(二)全县降水趋势预测情况

预测2024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比常年偏多,主要类型为崩塌、滑坡,由于冬春季气温偏高,冻融期可能会提前;预测春季3-5月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数量比常年偏多;预测夏秋季6-11月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数量接近常年,极端降水情况下,崩塌、滑坡数量会比常年偏多,还有可能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和发育规律,结合2024年气候预测和我县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与降水气温关系的分析研究,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冰雪冻融期(3—5月),这一期间内气温逐渐升高,土体解冻,受土体冻融及土体中的地下水作用的影响,易发生坡体崩塌与滑坡地质灾害。二是主汛期(6—9月),在时空上降水量分布不均,局部连续强降雨,极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四)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影响因素

根据2019年我县采煤沉陷区调查,全县现有矿山采空区面积为62875.33亩,其中核心区面积为7041.68亩,极易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等地质灾害。2019年我县沿黄公路升级改造等重点项目易引发地质灾害,218省道县城外环路、湍水头段等边坡高陡易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县城周边、各乡镇所在地周边切坡建房、开发建设等活动,易形成新的崩塌、滑坡隐患点,防治难度持续加大。

根据全县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23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2024年全县降水趋势初步预测,预计2024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将呈增长趋势,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极端气候、采矿活动、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仍然为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局部短时强降雨可能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剧烈,违法建设致灾的态势从根本上难以扭转,若在人口集中居住、威胁严重的地区发生地质灾害,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县2024年面临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2024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受地形地貌、地质结构、降雨、植被、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控制与影响,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分布在湫水河流域和月镜河流域两侧,总面积约1358.5km²,其中湫水河流域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强烈,有多条铁路及县乡级公路,庞庞塔煤矿等10家大中小型煤矿都在该区域。该高易发区发育地质灾害点202处,其中滑坡37处,崩塌141处,地面塌陷21处,地裂缝3处。地质灾害点密集度为0.15处/km²。

该区可进一步细分为四个亚区,分别为:湫水河流域以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为主高易发亚区,临县华烨煤业、西山晟聚煤业一线以滑坡、地面塌陷为主高易发亚区,庞庞塔煤业滑坡、不稳定斜坡为主高易发亚区,月镜河流域以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为主高易发亚区。

(二)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和中东部河谷区和黄土丘陵区,面积约1281.3km²,该区地形复杂,地貌单元主要为河谷区和黄土丘陵区,细小冲沟发育,斜坡受河流侵蚀作用明显。该区人口较密集,人类活动较强烈,以修路、修建房屋及农耕活动为主。该亚区发育地质灾害点43个,其中滑坡6个,崩塌37个,地质灾害点密集度为0.034处/km²。

该区进一步可以分为四个亚区:青凉寺沟以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为主的地质灾害中易发区,杏林庄沟、曲峪沟以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为主的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陆家沟、八堡沟以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为主的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阳坡村-石窑村以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为主的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三)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基岩山区以及黄土残塬面上,主要为紫金山和汉高山两个山区及周边的黄土丘陵区,面积约339.2km²,区内无地质灾害点。

该区进一步可细分为2个亚区,紫金山以滑坡、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低易发亚区,汉高山以不稳定斜坡为主的地质灾害低易发亚区。

(四)重点预防地段

重点预防地段主要包括:国省道、县乡公路、沿黄公路沿线区域,重点防护道路两侧边坡因雨水渗透及重力作用发生崩塌、滑坡;各矿山企业及周边地区,重点预防因雨水沿采空地裂缝渗入引发地面塌陷进而对村庄和乡村公路造成损害以及矿山工业场地建设对自身安全造成的威胁;特别是河流沟谷沿线的矿井,要预防废弃矿渣堆放河道和沟谷引发泥石流;各类工程建设重点预防汛期采场和工程深挖削坡诱发地质灾害隐患或造成滑坡、崩塌灾害;高陡边坡下乡镇、村庄、学校、矿山企业、居民点、工矿临时生活生产区,防止春季解冻期和汛期山体崩塌、滑坡灾害;已确定的危险性大的34处(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县城周边削坡建房区域和各乡镇移民村削坡建房区域是重点防控区。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1、加强趋势会商,科学部署防灾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住建、交通、水利、应急、气象等部门年初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科学合理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并结合降水趋势、人类工程活动影响等情况,定期、及时组织趋势会商,分析预测灾情险情和重点防治方向。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等明确要求,要按照“行业监管,属地负责”的原则。

2、加强调查排查,助推风险源头管控

要立足于全年气候防灾,高度关注冻融期、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突出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加强督促检查,压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技术负责人“三个责任人”责任。对辖区内各类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对黄土地区人口密集的城乡结合部、学校、医院、厂矿、各类移民新村、新建小城镇、山体边坡住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重要交通干线、重点水库库区、工矿场区、施工工地、临时工棚、施工便道、高陡边坡、影响区、冻融影响区、山区削坡填沟建设的居民聚集区及旅游景区景点进行全面排查;既要对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精细排查,更要注重发现新的隐患点、新的风险区,做到“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精细化调查。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及矿业权人,对采空区、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及可能引发的崩塌、滑坡等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工程治理避险搬迁。

3、加强监测预警,落实主体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强化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第一道防线”作用,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全覆盖,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不断夯实人防+技防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实现县-乡-村“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要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化、分级负责的政府责任体系,各行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担其责、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全面落实政府主导、行业共治、全民参与的防治管理机制,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严峻形势,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常态化贯彻全年,按时召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及时印发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层层签订责任状,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标识牌,及时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督促隐患点责任人、监测人、受威胁单位和群众进行隐患点日常巡查监测,组织开展辖区内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宣传培训、防灾演练、避险搬迁等工作,做好辖区内群测群防有关资料汇总上报,协助开展应急处置、抢险救灾等工作。

各村委会(社区)具体组织区域内隐患点的日常监测、记录和上报工作,发现灾(险)情及时报告,并组织做好应急防范和撤离避让、自救互救等工作。

4、加强综合治理,强化部门责任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筹资金,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把避险搬迁作为首要防灾举措,能搬则搬、应搬尽搬。对危险地段编制转移预案。对无法纳入搬迁避让的高危隐患点,要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力度,切实消除灾害威胁。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应急、发改、工信、住建、交通、公路段、教体、水利、能源、财政、民政、农业农村、林业、卫健、文旅、生态环境、气象、公安、交警、消防、武警、通讯、电力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为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统一领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承担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矿山开采生产过程中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做好矿山尾矿库(坝)安全检查、日常监督工作,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排查,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承担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和日常综合性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要对建筑工程驻地、工棚、厂区等加强巡查检查,特别是对垂直削坡、山洪沟道等危险地段及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塌陷等重大安全隐患的危险区域,一遇强降雨要坚决停工、坚决撤人;同时要高度重视城市内涝防范,及时做好排水管网清淤疏通工作,对危险区域提前采取管控措施,严防持续降雨造成大面积城市内涝,确保城市运转安全。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负责县、乡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对公路沿线和危害交通干线附属设施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负责对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设置;组织县、乡公路(国道、省道)交通沿线路域范围内的地质灾害抢险和修复工作,确保抢险救灾道路畅通;新建、扩(改)建公路,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进行建设。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危及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编制中小学校区(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灾害发生时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疏散工作,组织修复受损校舍,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上学问题。

县水利局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影响范围内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治理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负责对河流沿线地质灾害隐患和水利、水土保持等工程施工引发地质灾害的治理;负责对灾区供水、水情汛情监测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及时提供降雨趋势预报,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对灾区的天气进行监测预报。

县公安局负责对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化传播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违法活动。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危及旅游设施和游客安全的地质灾害进行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设置旅游景点(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组织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

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实施意见》和《临县机构改革方案》具体要求,明确职能分工,细化目标责任,依法依规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全面做好群测群防

(一)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群专结合的防灾体系建设,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充分发动群众,勤观测、常巡查,完善基层“叫应”机制,打好防灾减灾的“人民战争”。每个隐患点要选择长期在村居住、工作积极的人员担任监测人,购买商业保险,发放监测补助,配备基本设备,加大监测能力培训和技能演练,不断提高群测群防人员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能力。

(二)重点环节,扎实推进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在汛前加强排查黄土丘陵区、旅游区、交通干线、工矿施工区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移民村、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聚集区。特别是对高陡边坡要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严格执行“坡要到顶、沟要到头”的排查要求,将排查中发现的以下四类情形,纳入隐患点日常管理:一是土质边坡高度大于8米,坡度大于45°,影响范围(安全距离)小于坡高一倍距离的;二是岩质边坡高度大于12米,坡度大于60°,影响范围(安全距离)小于坡高一倍距离的;三是混合边坡高度大于10米,坡度大于45°,影响范围(安全距离)小于坡高一倍距离的;四是其它经专业研判存在隐患和风险的。对计划纳入工程治理的隐患点,要尽快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治理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对计划纳入地质灾害搬迁的隐患点,要制定搬迁方案,尽快实施搬迁并拆除原有房屋;对纳入日常监测的隐患点,要按照要求设置警示标识牌,进一步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监测监控措施,发现情况变化要及时预警,迅速组织群众撤离。

加快推进地质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做好省、市、县平台互联互通,强化自然资源、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提高气象信息服务水平,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进一步扩大预警预报覆盖面和影响范围;继续扩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应用范围,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和覆盖面,实现科学防范、重点防范、精准防范。

加强厂矿、学校、新建村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等建设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实需要建设的而又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立即组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汛期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和通信畅通,各级应急分队要时刻保持足够人员在岗。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

速报时间: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事发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乡镇、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乡镇或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书面报告。紧急情况时,可先通过电话报告。当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特大型、大型地质灾情险情,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中小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重点节假日、主汛期,实行提级报告。

速报内容:根据掌握的灾情信息,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已采取的防范措施及防治工作建议。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报告突发地质灾害信息,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首次报告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并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三)狠抓预防避让,推进治理搬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程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对已查清的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责任单位(个人)治理,并承担治理费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依法予以赔偿。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力度,通过小额资金投入,小规模工程治理,消除中、小型隐患点危害,有效降低地质灾害威胁。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实施主体责任,坚持搬迁底线原则,按照搬迁一户减少一户威胁,搬迁一村减少一个隐患点的思路,积极推进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已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的搬迁户,旧房必须全部拆除,坚决防止人员回流。要强化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和搬迁户信息管理,及时健全搬迁工作资料,确保资料合规、齐全、真实。

(四)加大宣传培训,搞好应急演练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结合“4.22”世界地球日、“5.12”中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0.13”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等时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制作专题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图册、刷写标语口号、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持续开展“进千村入万户”宣传活动,深入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学校、居民点,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到点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灾、识灾、避灾能力。

全方位培训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加强对各级政府负责人、地质灾害防治骨干培训,进一步提高巡查排查、应急处置和协调管理能力。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群测群防员进行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

加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力度。汛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应进行以避险为主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努力提高政府和部门的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提高干部群众对应急防灾预案的认知程度,实现面临险情时能够有序、有效撤离的目标。

(五)夯实防治基础,提升防治能力

科学制定防治方案。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科学确定地质灾害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提出针对性防治措施,科学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周密部署防治工作。

推进全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突出地质灾害和重点隐患排查,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估。

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严格落实《关于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的实施意见》,将签订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协议作为专项任务,逐步解决我县基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人员少、防治能力弱、技术装备差、业务基础薄弱等问题,深化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不断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创新风险管理模式。建立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治体系,明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防御工程标准,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推动地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充分利用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区划,在现有运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控体系基础上,综合考虑地质、地形、诱发因素、承载体等因素,实现了“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精细化体系。

(六)落实防治责任,严格奖惩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分管责任、落实工作责任、抓实直接责任,依据职责抓好工作落实。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并向社会公布,增添社会监督约束力。县政府将组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督导组,定期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或因地质灾害防范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反应不及时、处置不得力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将进行严厉问责。对预警成功的第一“吹哨人”给予5000元的现金奖励。

附件:1.临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名单

      2.临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表

      3.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

      4.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

      5.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识(牌)参考样式


政策解读链接:【图解】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临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临县自然资源局地环股  0358-44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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