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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25〕10号 | 发布日期:2025-04-28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标 题: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县2025年红枣经济林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县2025年红枣经济林提质增效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临县2025年红枣经济林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2025年红枣经济林提质增效实施方案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红枣产业健康转型发展,持续实施红枣振兴战略,做好红枣经济林提质增效工作,着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让红枣产业持续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产业支撑和经济支撑,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打好产业乡村振兴战,以党建为引领,坚持农业“特”“优”战略,明确红枣产业总体布局和发展方向,积极鼓励引导基层探索实践,着力培育红枣产业发展新业态,走一条高质量、高标准、高规格的可持续发展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难点
着眼于提升我县红枣产业质量,聚焦沿黄红枣主产区乡镇等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统防兼顾,妥善处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推动形成红枣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坚持科学治理,推进综合施策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理念,遵循枣树生长发育的季节性规律,以生态本底和自然禀赋为基础,关注红枣经济林生态质量提升和枣树病虫害风险应对,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科学配置保护和修复、自然和人工、生物和工程等措施,推进一体化红枣经济林生态保护和修复。
(三)坚持资金统筹,依法专款专用
统筹整合中央、省、市、县各类资金,将各类资金做到最大化利用。
三、目标任务
以打造“全省最大的红枣生产加工销售基地”为目标,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从红枣经济林综合管理、加工销售、产业延伸、科技支撑、宣传推介等方面入手,创新模式,多措并举,坚定不移地抓好红枣经济林提质增效工作,确保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在八堡、克虎、曲峪、丛罗峪、碛口、三交、林家坪、刘家会、安家庄、石白头、兔坂、雷家碛等12个红枣主产区乡镇和有条件且积极性高的乡镇实施红枣经济林提质增效2770亩,建设设施红枣20亩,嫁接改良(含酸枣)4100亩,提质增效“一户田”项目2万亩,开展病虫害防治等5万余亩,实施红枣保险10万亩。
四、工作重点
(一)实施红枣经济林提质增效。统筹整合各类资金开展红枣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项目实施内容为品种改良、整形修剪、土肥水管理、枣树病虫害防治等,推广应用配套实用技术,提高产量和效益,助推枣农致富增收。
(二)创新经营模式,实现规模化经营。实行“一户田”(即一户家庭的土地集中到一块)模式试点,采取示范带动、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方法,探索“公司+基地+农户”枣林地集中流转经营、“合作社+基地+农户”村社合一流转管理、“村集体+农户”村级组织集体管理等多种规模化经营模式,蹚出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新路子。
(三)开展古枣树保护。采取精细化综合管理和修复复壮等措施,加大古枣树群保护力度,打造林家坪镇光明村张家沟组古伢枣树群和薛家圪台村古母枣树群,助力打造以古枣树为主题的乡村文旅新场景。
(四)适度发展酸枣产业。在全县有条件且积极性高的乡镇,支持枣农栽植或嫁接改良酸枣(红枣),对符合条件的,栽植或嫁接酸枣(红枣)树的给予相应的补助。
(五)培育红枣新业态。大力发展红枣精深加工、枣芽茶、枣花蜜、枣木香菇、枣木工艺、残次红枣饲料加工等延伸产业链条,力争蹚出转型发展新路,着力打造红枣产业发展新业态。启动中国枣花蜜交易市场建设,规范枣花蜜养蜂点,建设冷藏库,加大枣花蜜产业奖励补助力度,推动枣花蜜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加强病虫害综合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探索红枣病虫害防治的有效机制,加强枣树病虫害预测预报,大力推广应用农业、生物、物理和化学的综合防治措施,使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喷洒防裂果农药,降低红枣裂果率,红枣质量明显提高。
(七)推广普及红枣种植采收机械。政府引导枣农推广普及市场已成熟的锄草机、微耕机、高枝剪、高枝油锯、低枝油锯、电动剪、无人机、喷药设施,积极推广临县发明的山地红枣收集器、山地红枣摇树机等现代农机具,提高生产效率,实现产业机械化,使枣树日常管理效率提高4倍--6倍,捡枣效率提高4倍--5倍。
(八)发展设施红枣。鼓励枣农发展大棚设施红枣,加快全县红枣品种改良进程,弥补全县红枣鲜食品种不足的短板。
(九)实施红枣保险。运用落实好保险扶贫政策,推广可复制保险扶贫新模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优化工作运行机制,通过财政补贴引导,遵循市场化运作原则,通过相关程序,确定具有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资质的保险机构,开展10万亩省级政策性红枣保险补贴试点,确保枣农利益得到保障。
(十)实施红枣品牌化战略。推进“临县红枣”“临县红枣芽茶”“临县枣花蜜”等公共品牌建设,培育创建一批知名商标。依托“临县红枣”区域公共品牌在各类媒体宣传临县红枣;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千年红枣 酸甜更好”“中国枣花蜜示范县”等大力宣传临县红枣系列产品,推荐企业参加各类农特产品展销会、农博会。
(十一)提升红枣科技含量。充分利用“院士工作站”专家团队力量开展红枣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研发和集成示范工作,规划红枣展览馆,建设酸枣资源圃,加强完善“院士工作站”基础设施及配套设备,提高科研服务效率。筹建红枣研发中心(包括枣芽茶研发中心、枣花蜜研发中心),加快红枣及系列产品研发力度,为红枣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在全国范围内聘请食品领域博士、专家,指导我县红枣及系列产品研发、深加工工作。
五、扶持政策
(一)红枣经济林提质增效
1.红枣经济林提质增效资金来源于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市级资金,按每亩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涂白、整形修剪、扩穴施肥、耕地或整坑、病虫害喷防等。省市已制定标准的按照上级标准执行。
2.枣树病虫害防治资金来源于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市级资金。坚持统防统治,科学防治。主要实施内容为喷洒1次石硫合剂和2次苦参碱,每亩补助50元。
3.红枣林提质增效“一户田”项目资金来源于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市级资金。针对各村枣地分散承包,零散碎块化不利于枣树规模化种植管理,导致红枣质量参差不齐,弃养弃管情况普遍。结合现状,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红枣产业发展,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新模式,助力乡村振兴新实践,开展枣树地块“一户田”(即一户家庭的土地集中到一块)模式试点。
(1)目标:整合枣树资源,提高效率,提高效益,激发枣农管理枣树的积极性,夯实临县红枣产业基础。
(2)目标人群:50岁以上80岁以下的在村管理枣树的农民。
(3)规模:集中到一块的枣树地达20亩至100亩。
(4)补助标准:200元/亩/年(最少连续实施3年)。
(5)作业要求:耕地、施肥、喷药、修剪。
(6)验收办法:临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到地头验收。
(7)资金:直补到户(户不出村即可办理)。
4.设施红枣资金来源于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是新建大棚按每亩2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防雨棚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二是大棚(棚膜)维护按每亩0.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建棚在5年以上,包括第5年)。
5.嫁接改良(含酸枣)资金来源于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市级资金,嫁接改良(含酸枣)每亩补贴700元。积极支持枣农和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栽植或嫁接改良优良酸枣(红枣),对栽植或嫁接酸枣(红枣)达到一定标准(栽植株数达6600株以上、嫁接接穗达5400头以上)的进行相应的补贴:栽植酸枣(红枣)每株补贴1.2元,嫁接改良酸枣(红枣)每个接穗补贴1.5元。
6.枣疯病防治,以整村推进方式处理枣疯病树。每株补助60元。同时开展古枣树的保护工作,与河北农业大学合作,购买河北农业大学中国枣研究中心研发的治理枣疯病树药剂,通过给有保护价值的病树输液等措施,使病树修复复壮。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来源于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枣农+蜂农+茶农)200人。
(三)营销主体
1.鼓励协会、企业、合作社对流转枣园按照国家有机生产标准实行有机化生产,支持协会、企业、合作社进行红枣及系列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对年内取得红枣及系列产品无公害农产品证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年内取得红枣及系列产品绿色食品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年内取得红枣及系列产品有机农产品证的(含转换证)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年内取得红枣及系列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证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支持协会、企业、合作社制定临县枣花蜜标准,对成功制定临县枣花蜜标准的协会、企业、合作社一次性奖励30万元。支持建立相关全产业链质量追溯平台,加强质量监管。
2.对实施“有机红枣认证”产生的认证费用可以凭发票给予补助。
3.鼓励企业、合作社购置红枣色选机。对购置红枣色选机且正常使用的企业、合作社,按机器设备购置款的40%给予奖励。其余小型机械参照此比例执行。完善冷链建设,鼓励企业、合作社修建冷库设施,按每平米800元的标准补助。
4.鼓励红枣及系列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参加全国性的红枣展销会、农博会,经主管部门推荐报批的企业,县内参展一次奖励500元,市内县外参展一次奖励800元,省内市外参展一次奖励1200元,省外参展一次奖励5000元;举办各类现场会、观摩会视情况给予奖励。
5.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红枣及系列产品加工企业、公司认定省市级龙头企业,对新增认定的省级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市级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6.鼓励企业、合作社利用枣木特点,挖掘临县人文自然资源,进行雕刻艺术创作,发展枣木工艺。对年营业额达300万元的企业、合作社一次性奖励30万元。
7.红枣系列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年内获得国家级驰名商标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年内获得省部级名优产品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年内参加省级以上有关红枣系列产品竞赛获得金奖或一等奖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8.对红枣系列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三年内申报国家发明专利成功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申报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六、组织管理
红枣经济林提质增效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红枣产业服务中心协调指导、各枣区乡镇组织实施,为确保我县红枣经济林提质增效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红枣产业发展领导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政府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红枣产业服务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项目实施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主任由红枣产业服务中心主任担任。
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职责: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议标或招标程序,落实项目承担单位和建设任务;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负责组建技术服务队,聘请专家进行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办理项目材料出入库及乡镇领用手续,并分阶段做好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的抽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理公司和验收单位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理和验收。
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各乡镇为红枣经济林提质增效的实施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红枣经济林提质增效。抓好任务分解、方案制定、督促检查、面积审核把关、项目管理、考核初验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后续管护等相关责任落实按照《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红枣经济林提质增效后续管护等相关责任落实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函〔2019〕54号)文件精神执行。组织项目实施,特别是要将项目材料发放到位,并分阶段做好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的自查,建立项目档案等工作,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项目实施完工后乡镇进行初验,乡村两级对项目承担单位实际作业情况的准确性、真实性把关负责。初验后将初验结果报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同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要以村为单位统计,将所有实施面积逐户登记造册。
项目承担单位职责: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经济林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项目施工单位;经营化肥、农药的农资公司(企业)为项目材料供应单位;培训、规划设计、监理、检查验收由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承担实施,上述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项目承担单位通过议标或招标程序与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签订项目合同。项目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技术服务队和技术人员,严格按照项目合同和实施方案(作业设计)要求,组织承担项目的具体实施,建立项目档案,项目实施完工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项目材料供应单位负责按时、保质保量供应化肥、农药等;项目培训、规划设计、监理、检查验收单位按照合同完成规定任务。
七、项目管理
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和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和取得成效。各乡镇按照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负责实施。
(一)任务安排
各乡镇根据全县项目总体建设任务和各村红枣林分布情况、红枣林面积等项目实施条件,结合各村实施意愿,安排项目建设任务,上报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审核后下达任务计划。
(二)组织施工
施工单位根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要求和项目合同,组织专业技术服务队,采取技术服务队+合作社(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农户等形式实施。主要进行枣树涂白、整形修剪、翻地整坑、扩穴施肥、病虫害喷防等管理,施工单位要严把施工质量,施工内容结束后要有完工验收单(表)。
(三)项目设计、监理、验收
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委托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单位、监理公司和验收机构,对2025年红枣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进行规划作业设计、项目全过程的监理和验收,保证设计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验收的真实性。
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定期对工程实施进度和质量进行技术指导服务,确保工程进展顺利和富有成效。项目年度任务完工后由乡镇组织初验,初验后向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出具初验表,同时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验收机构根据《临县红枣经济林提质增效验收方案》和《作业设计》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信息报送
各乡镇应对项目执行情况及时报送县红枣产业发展领导组办公室(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特殊情况和重大情况可用电话或其它形式随时报送,县红枣产业发展领导组办公室(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对项目执行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五)资金支付
红枣林提质增效“一户田”项目由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单位人员实地核实验收。其余项目根据项目合同和第三方验收机构提供的检查验收报告拨付资金。
(六)建立档案
各乡镇、各项目承担单位都要建立项目技术档案,把建立档案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一环来抓,并责成专人管理,专柜保存。
档案资料具体包括项目相关文件、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相关的会议纪要、实施方案、项目合同、施工记录、图片,肥料、农药发放和使用记录、专家服务、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建设、技术培训花名册、资金使用管理、公告公示、检查验收报告等资料。
(七)督查考核
抓好红枣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红枣提质增效,是县政府重点工作,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了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保证工作进度,保证管理到位,促进任务落实。要建立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纳入年终责任制考核体系。对采购的农药肥料等物资,由乡镇监督发放并且确保所有物资发放到位,绝不能出现套取骗取现象,一经发现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八、保障措施
各乡镇要在科技服务、队伍建设、资金扶持上制定具体措施。鼓励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龙头企业通过托管、转让和股份合作等模式,将农户分散经营的经济林集中统一管理,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标准化管理;探索创新多形式投入机制;探索培养人才、多方位科技服务的激励办法;明确限制间作高杆作物,积极发展红枣林林下经济,确保红枣经济林提质增效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