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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关系转出问题
写信日期: 2024-07-26 回复部门: 中共临县县委组织部
信件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党关系是否可以由中共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人员支部委员会转入我自己的乡村(车赶乡杨家岭村)里面。
我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将自己的人事档案与党关系档案合并存入了中共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我当时候记得有交了党费,但是由于过了两三年,不知道党费是否到期,需要续费。档案放入之后也没有任何消息,或者任何通知的渠道,比较担心还是否正常。
我现在想将我的党关系转入我自己村里面,方便及时了解情况。不知道是否可以,如果可以需要走什么程序,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我已经通过电话与我们村的书记进行了沟通,他表示村里面愿意接收我党关系的转入,但是不确定转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由于在太原工作和生活,所以回去一趟比较麻烦,希望在了解清楚之后去办理相关手续。
望回复,谢谢!

回复状态: 已办结 答复时间: 2024-08-0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来信人应及时与中共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支部核实党费交纳情况。根据您来信内容:“您在太原工作和生活,回来一趟比较麻烦。”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故您的党员组织关系应该转入到您在太原的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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