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临县司法局,机构编制为行政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财政拨款。编制数:行政编制为37人,在职人员总数37人,退休人员19人,下属单位临县公证处、临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事业编,编制数为12人,在职人员5人,无退休人员。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局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市属各部门和各行各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管理公证、律师以及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等工作。
(四)指导人民调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基层调委会、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七五”普法宣传工作。
2、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3、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4、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5、做好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县司法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单位:临县公证处、临县法律援助中心。预算由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构成。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6233626.65元,其中:财政拨款6233626.65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6233626.65元。
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5657626.65元,其中包括:人员经费4759844.65元,日常公用经费897782元;项目支出576000元,为行政事业类项目。
基本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671779.94元,主要是个人工资减少。
(三)“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5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车增加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同期增加一倍。
(七)国有资本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初,本单位国有资本共2547642元,其中固定资产2349642元。固定资产包括:办公用房785平方米,价值215000元,占资本总量的9%;车辆2辆,价值291636元,占资本总量的11%;其他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图书资产价值1585826元,占资本总量的62%;家具、用具资产价值251780元,占资本总量的10%。无形资产价值198000元,占资本总量的8%。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今年政府采购预算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办公设备购置。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机制机构正常运、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主要是为完成我单位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七、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临县司法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