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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的意见解读
2019年06月04日 16:33:00 来源:临县林业局

   造林专业合作社,是指参与社员人数达20人以上,其中有劳动能力、能参加造林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成员总数60%以上,能够承担造林绿化任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造林专业合作社兼具生态建设和脱贫攻坚功能。

  合作社规范管理方面:造林合作社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社员动态管理方面:造林专业合作社社员实行动态管理,对无劳动能力、不愿参加或长期不能参加劳动的社员要及时劝退,同时积极吸纳有参加意愿、具备劳动能力、能够长期参与林业建设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对当年参加造林的贫困人员要及时吸纳为合作社成员,有效提升贫困社员参与度。但原社员退出人数不能超过总人数的49%。 

  保障劳务收入方面:保障贫困社员劳务收入的措施。省级配套投资标准提高的工程,竣工结算时劳务费用要占到其承揽工程总投资的45%以上,劳务费用的60%以上由贫困社员获取。县级重点示范工程,工程劳务收入和贫困成员劳务收入按实际劳务收入为准,劳务费用标准参照造林作业设计预算标准,同时最大限度由合作社贫困社员获取。贫困社员出工率低的,补植补造和日常管护全部组织合作社贫困成员完成。 

  临时吸收的贫困人员参加劳务的收入标准与入社贫困人员一致,但要由贫困人员所在乡镇扶贫工作站出具贫困证明。 

  所有社员劳务工资要逐阶段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所有社员劳务工资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得等工程款到位后才发放。 

  发展路径拓宽方面:拓宽发展业务,实现造林合作社由单一造林向造林、管护、经营一体化方向发展,让贫困社员获得更多的劳务性、经营性、资产性收益。试点推行造林合作社参与未成林管护,将贫困护林员吸纳进入合作社,实行合作社管护、专业化管理。 

  机制创新方面:积极推广“支部+合作社”的做法。一个行政村建立一个合作社,新注册的造林合作社由村支部或村委主干领办,积极吸纳有参加意愿、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边缘贫困户”参加造林合作社,已经组建注册的合作社可探索、试点通过协商方式将法人变更为村支部或村委主干。 

  监督考核方面:制定出台造林合作社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建立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考核评价规范合作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贫困社员权益。每年要对造林合作社生态治理与脱贫攻坚成效进行双评价、双考核,对造林质量高、组织运行规范、扶贫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奖励,优先安排工程,适当增加任务;对造林任务未能按期完成、造林质量不达标、贫困社员劳务收入不达比例、劳务工资支付不及时且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合作社造林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通过树立一批典型,引领造林合作社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linxian.gov.cn/lxxxgk/lxgkzl/lxgkml/zfwj/zfbwj/201905/t20190528_1286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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