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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发〔2022〕5号 | 发布日期:2022-04-26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划转调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 |
临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转调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中市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1〕47号)、《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21〕48号)文件,以及中共临县县委办公室、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县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20〕11号),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首批划转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临政发〔20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原划转事项目录清单,经县政府同意,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新增划转事项23项、划转退回事项27项、权力下放承接事项3项。
一、新增划转事项。晋政发〔2021〕47号文件明确“市、县共同划转事项原则上要‘全省通办’,实现同层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尚有10个单位23个事项需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目录清单附后。
二、已划转退回事项。晋政发〔2021〕47号文件明确“涉及意识形态、宗教活动的事项暂不划转,仍由原行业主管部门行使行政职权”,“确实不宜在市、县行政审批局实施的,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退回原部门”,现有5个单位27个审批事项需退回原行业主管部门,目录清单附后。
三、权力下放承接事项。晋政发〔2021〕48号文件明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下放到县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审批事项,涉及1个单位3项审批事项,目录清单附后。
按照《临县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临办发〔2020〕11号)文件,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在确定新增划转事项的同时,科学确定划转人员及编制数量。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根据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流程、办件量及审批工作难易度等,科学合理设立、调整股室及职能。
涉及的相关单位要按照《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的规定,遵循“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做好划转调整事项的审管衔接及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工作。
附件:1.临县各相关单位划转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事项清单目录
3.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承接省级主管单位权力下放审批事项清单目录
临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链接:【图解】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划转调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策法规股 445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