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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23〕18号 | 发布日期:2023-11-10 |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印发《中部引黄临县县域配套水网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部引黄临县县域配套水网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意见》的
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中部引黄临县县域配套水网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部引黄临县县域配套水网工程建设项目
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意见
为了做好中部引黄临县县域配套水网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精神,参照近期县域类似公益项目建设征地标准,特制定中部引黄临县县域配套水网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意见。
一、本实施意见适用于中部引黄临县县域配套水网工程项目及附属项目范围内的占地及地表建筑物和附着物。
二、征地、拆迁等地方协调工作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并依据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对被征(占)用土地、拆迁房屋及其附着物所有人给予补偿。
三、所属征地拆迁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按本方案规定拒不配合落实相关事宜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本实施意见未尽事宜,另行制定补充意见执行。
五、本实施意见从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临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附件:1.征地补偿标准
2.企业、厂矿资源压覆,厂房拆迁及房屋、窑洞和有关大型建设施拆迁补偿办法
4.苗圃苗木补偿标准
5.苗木移植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