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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环城绿地火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通知
2022年11月16日 09:05:00 来源: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临住建字〔2022〕83号

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开展环城绿地火险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行动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城区环城绿地安全防范管理、火灾预防工作,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开展绿地火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及省、市、县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治理,化解风险、消除隐患,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止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城区环城绿地今冬明春特别是重要时间节点森林防火形势安全平稳。

二、排查内容

根据我县城区环城绿地实际,明确以下森林火险隐患排查重点内容。

(一)责任落实方面。各管护企业是否按要求对各自管区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进行网格化管理;是否根据森林火险预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措施;是否按规定编制防火应急预案。

(二)宣传教育方面。是否按规定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是否按规定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是否按规定对进入各自管护区域范围的人员进行登记以及防火安全宣传。

(三)火源管理方面。是否按规定对重点进山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火源管控,是否对重点监控对象进行严格监管;护林员是否认真履职;是否管控好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上坟烧纸、烧荒、野炊、燃放烟花炮竹等野外用火;森林防火区特殊需要的野外用火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或批准的用火是否按照安全用火规程实施;在森林高火险区内是否按禁火令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是否严格管理。

(四)队伍建设方面。是否按要求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并配齐巡查检查人员;是否按规定成立应急扑救队伍;是否按规定开展必要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是否定期进行防扑火知识和紧急避险培训;扑救队伍人员是否能熟练使用灭火机具。

(五)防范措施和设施设备方面。对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是否按规定清除可燃物;是否按要求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或者已经营造、开设的森林防火隔离带是否达到要求。

(六)火情早期处理方面。是否按规定建立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备勤,值班电话是否畅通;应急防火人员是否24小时待命;是否按规定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是否存在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护林员是否做到及时报告火情,并协助火情处理;发现火情是否及时报告我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养护管理企业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压实工作责任,迅速安排部署,制定行动方案。对隐患排查不及时,发现隐患不作为,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严重人员伤亡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全面排查整治,彻底消除隐患。要按照“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组织对各自管护区域内、林缘地段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森林火险隐患整治。要将应急预案、应急防火队伍建设、监测预警系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等纳入重点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问题迅速整改落实,确保消除隐患。

(三)坚持立行立改,落实整改举措。要坚持“查、改”同步,对现场发现能够立即整改的应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存在火险安全隐患的要限时进行整改。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与所在村委的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发动宣传,公布举报方式,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筑牢森林防火人民防线。

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我局对各管护企业开展情况进行专门督导。各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汇报排查治理情况,2022年12月30日前将本企业的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排查治理情况统一报送局园林股(联系人:薛英杰,联系电话:15935166089)。我局将根据督查情况以及工作总结进行通报。


附件:1.蒲县林下可燃物清理经验做法

      2.园林绿地安全隐患排查表

      3.园林绿地重点环节风险隐患排查表


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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