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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24〕5号 发布日期2024-03-29
发文机关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临县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临县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临县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县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12 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电2024〕12号)要求,落实落细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全方位提升人社服务水平,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全县的乡(镇)、行政村(社区)布设就业社保服务点,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就业社保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2024年,依托全县乡(镇)和行政村(社区)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全面建立基层就业社保服务点,开通40项高频次、低风险的就业社保服务事项,提供经办服务,满足群众“就近办”“多点可办”需求。

2025年,全面巩固提升基层就业社保服务能力,增配必要设备(配备读卡、高拍一体设备),拓展服务事项。

三、主要措施

(一)统筹基层资源。把就业社保服务事项纳入乡(镇)、行政村(社区)综合服务范围,为群众提供服务。乡(镇)就业社保服务点设在便民服务中心,由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负责人。行政村(社区)就业社保服务点设在党群服务中心,由大学生村官兼任负责人。统筹乡(镇)、行政村(社区)现有工作人员、场地、电脑、网络等资源,为群众提供服务。

(二)突出服务供给。统一确定乡(镇)、行政村(社区)就业社保服务项目,统一优化办事流程。结合群众需求变化、人社政策调整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加强服务队伍培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服务质量。

(三)完善信息系统。根据服务事项和办事流程,完善乡(镇)、行政村(社区)就业社保服务信息系统,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互联互通,支撑群众便捷化享受就业社保服务。

(四)加强协议管理。对服务点实行协议管理,县人社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双方权利义务、责任职责以及出现重大问题的处置方法。

(五)健全制度机制。按照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用户管理办法,加强风险防范;建立上下联动机制,解决经办机构和群众遇到的经办困难;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服务行为;坚持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六)加强安全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网络传输安全,定期检查网络安全设备运行情况,确保网络安全设备运行稳定,排除网络安全隐患。自助服务终端应具备操作日志记录、数据加密等安全防护功能,支持业务查询办理的可追溯。

(七)注重督导调度。严格落实“13710”督办机制,按时序进度调度考评,坚持周小结、月盘点、季考评,常态化开展县对乡、乡对村逐级跟踪问效、排队督办工作,从严从实紧盯责任落地、保证实事办实办好。

四、服务网点标准

乡(镇)、行政村(社区)就业社保服务点要达到以下标准:

(一)基础保障标准。在固定的办公场所内,有基本的办公家具;有电脑、自助设备,并接入互联网络(自助设备要求行政村和社区配置);有公示服务事项和办理流程的渠道和载体。

(二)服务项目标准。坚持从群众视角,确定“我要找工作”“我要办社保”等群众急需的服务,重点突出求职登记、职位推荐、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状态变更等高频次、低风险服务。服务事项、服务流程要按业务政策、依群众口味统一选送、统一设置。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确定就业社保服务40项。其中,就业服务19项(“找工作”类服务15项、“学技术”类服务4项);社保服务21项(“办社保”类服务18项、“用社保卡”类服务3项),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1。

(三)服务方式标准。一是提供窗口服务。利用乡(镇)、行政村(社区)现有工作人员、办公电脑和网络,加载就业社保服务信息系统,为群众提供窗口服务,并接受群众的业务咨询。二是提供自助服务(行政村、社区要求提供)通过自助设备为群众提供自助服务,对于自主操作有困难的人员提供“帮办”服务。三是提供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人员,提供上门办、代理办服务。

五、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1.制定我县实施方案,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召开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动员大会。县级工作专班和联络人名单报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前。

2.各乡(镇)牵头,乡(镇)、行政村(社区)设立就业社保服务点,按文件要求落实服务点办事场所、人员、电脑、网络等,并将情况按附件2要求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与乡(镇)、行政村(社区)服务点签订合作协议。确定县级就业社保服务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和县级业务骨干,将《用户申请(变更)单》报市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4年4月底前。

3.县人社局完成乡(镇)、行政村(社区)服务点工作人员系统登陆账号和权限配置。信息系统用户账号管理办法见附件3。

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前。

4.组织县业务骨干参加省组织的系统登录与操作培训。50% 的就业社保服务自助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5.100%完成自助设备的安装调试。县人社局组织乡(镇)、行政村(社区)服务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就业社保服务试运行,协调解决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故障排除上下联动工作流程按附件4要求进行。

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6.县人社局对乡(镇)、行政村(社区)就业社保服务点建设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开始正式运行,并将验收情况报市人社局。全面兑现对基层服务点网络运行和宣传工作的资金补助。建设暨验收标准见附件5。

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前。

7.组织开展“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专题宣传,通过设置集中宣传点、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微信群、公众号推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社会知晓度,推动工作走深走实。完成自助设备固定资产接收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六、资金保障和设备采购

(一)就业补助资金。根据省级安排从就业补助资金对乡(镇)服务点网络运行和就业政策宣传进行补助。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服务点测算数量下达,后续年度就业资金补助根据实际服务点数量下达,补助标准为每个服务点1500元/年。

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乡(镇)、行政村(社区)网络运行和宣传。

(二)设备采购资金。2024年省级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就业社保服务点建设,为行政村(社区)服务点配置1台自助设备。

自助设备配置按照“省级统一采购、市级督促指导、县级牵头落实、社区村管理使用”的原则实施。县级做好领取、分发工作。县级负责组织辖区内服务点的领取、分发、登记、安装和管理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关乎民生福祉,是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乡(镇)人民政府、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人社局负责总体组织实施、业务督导、情况收集、监督检查以及部门间协调联络等工作,同时要加强沟通协调,靠前推进,建立业务审核协调联动、督导机制,确保基层受理的业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乡(镇)要统筹协调乡村两级人员、场地、办公设施设备,高标准保障就业社保服务点运行。

(三)注重宣传与实效。要通过媒体发布、微信推送、张贴海报、互动体验、播放宣传片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扩大知晓度,推动服务深入开展。要建立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实地调研、走访、数据分析等方式监测基层服务点运转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优化服务内容、业务流程和制度机制,确保基层就业社保服务落到实处。

附件:1.服务事项清单

      2.服务点情况及工作任务调度表

      3.系统用户账号管理办法

      4.故障排除上下联动工作流程

      5.服务点建设暨验收标准

      6.县就业社保村村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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